Page 30 - 《社会》201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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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尔干早期社会理论中的“社会”概念


   利学说所设定的抽象人格是何以不成立的,因为社会体和集体意识的
   讲法只证明了,个体所处的社会有着不受个人意志所左右的必然性和
   权威。也就是说,涂尔干还需要论证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实质关系是什
   么。具体来说,自然权利学说的核心在于,个人的人格所具有的属性最
   初的起点都是符合自然法的,如果要确立社会的正当性,涂尔干也需要
   澄清他所讲的社会与自然权利学说中所讲的自然之间的关系。进一步
   的问题是,如果澄清了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那么社会与人的构成之
   间又是什么关系?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涂尔干同样是基于社会的两
   重性来解释的。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并不外在于自然,而是自然的一部分。涂尔干
   ( 2000 : 307 )说,“社会领域与有机体领域一样,都是自然的”,意思是说,
   如果把社会比作有机体,那么社会与生物有机体一样都是基于自然的
   产物,并且与有机体一样,也遵从自然演化规律。涂尔干引用斯宾塞的
   观点认为,社会的进化也是由简单的小集合体到较大集合体的过程。
   正如前面提到的,涂尔干给予了原初形态的社会以重要位置。因为就
   像自然权利学说中,人的自然状态是理解和建立整个政治和社会制度
   的基础一样,社会的起点也是理解现代社会以及个人的关键。涂尔干
   从民族志资料中逐步辨识出,在自然史上存在一种最为简单的社会。
   所谓简单社会,就是“把简单社会理解为其中没有比它自己还简单的社
   会的一切社会,它不仅现在只有一个环节,而且不带有以往曾经有过数
   个环节的任何痕迹”(迪尔凯姆, 2002 : 99 ),其典型就是所谓的斡尔朵
   ( 犺狅狉犱犲 )。 33
       虽然涂尔干明确表示,“确实,不可能存在完全符合这一特征的历
   史社会”,但斡尔朵的意义在于:首先,它是最早的社会,是其他社会类
   型得以成形的社会种, 34 也即是说,如果自然权利学说的个人有起点,


   33. 在《社会分工论》中译作群居社会和游牧部落。
   34. 社会种意义还在于,它成为涂尔干整个社会病理学的重要基础。实际上,从社会种的层
   面上来看,涂尔干关于社会体的讨论,是糅合了孔德和斯宾塞的关于社会有机体的讲法。如
   前面所提示的,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这阶段的涂尔干关于社会体的讲法看作是:社会生
   理学意义上的社会体与有着生物学进化规律的有机体的结合。如果一定要强调涂尔干的偏
   重哪个传统,孔德的影响显然占主要的,因为建立在进化基础上的社会类型学都是为其社会
   病理学服务的。社会病理学是涂尔干区分正常和病态现象的理论基础,而类型学则是他病理
   学研究的手段。有关这方面的讨论,特别是正常和病态问题的讨论,将另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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