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社会》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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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5
观的,语言意义是主观的,主观事物的真伪理应由客观标准来判定,两
者的关系不能倒置。那么不妨看看另一个例子:一位冶金学家与一位
工厂老板注意到他们两人对于“软”、“硬”术语的使用是有分歧的,于是
他们邀请了许多专家制定出一套关于“硬度”的测量标准,此后他们就
可以参考这套客观标准来解决分歧。那么这套硬度标准是否就可以用
来决定“硬度”一词的语言意义呢?不久以后,一位超声波打孔专家来
到他们中间,他发 现自 己根 本不 能使用 这套标 准来合理 表 达“软”和
“硬”,因为在使用超声波打孔的时候,钢是软的而泡沫胶却是硬的(巴
恩斯, 2001 : 21-22 )。那么,此时打孔专家是要用测量标准来改变自己
的语言呢,还是根据自己对“硬度”的理解去建立新的测量标准?可以
进一步设想,如果这个超声波专家服从了既有的标准,在和其他人进行
技术交流时将“硬”和“软”反着说,于是大家实现了共同的语言用法,原
测量标准的适用性进一步拓展。那么我们思考一下,此时在“硬度”测
量方法与“硬度”语词概念之间的符合,是否正是由人们的生活形式所
决定的?我们只要设想一下,当制定标准的专家中有 80% 是超声波打
孔专家时会发生什么,此问题的答案就非常明显了。“在科学中或在其
他特定的场合下,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我们可以在特定的技术性意义
上使用一个本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概念,并且在这样的技术性使用中
给其以清楚的边界。但是,我们不要因此就认为这个技术性意义上的概
念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那个概念,更不要认为前者要好于后
者,甚至于只有经由前者,后者才最终成为可用的”(韩林合, 2010 : 985 )。
从上述例子可以看到,一个测量方法合理性的依据并不是所谓的
“客观真实”,而是元语言的意义及其作为根基的人们的生活形式。在
许多时候,定性语词显得很模糊,其意义让人摸不着头脑,于是需要对
其进行操作化,以促进人们的理解,这是完全合理且必要的。但是我们
应该认识到,这通常只是一个解释的过程,它就像翻译一样,是在用一
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进行解释。一个都讲汉语的地方是无需英汉翻译
的,只有在有人懂英语而不懂汉语的时候,才需要做这样的翻译。而一
个英国人能否听懂汉语,并不是根据他在听到某个词之后能否在汉英
字典上找到这个词来判断的。以能否操作化为定量语言来作为认识世
界的刻板标准,那就好比一个英国人在学会了使用“缘分”、“有缘千里
来相会”等词语后,突然发现“缘”这个汉字无法翻译成英语,于是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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