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社会》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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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国家与工人阶级:结构变迁及其文献述评
量现象凸显了所有制变迁中工人的民主权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原
来被“完全性组织制度”边缘化的、主要处于管理辅助地位的职代会随
即变得重要起来。它一方面是工人维护集体权益的要求使然,另一方
面也是组织隐性缺位的必然结果。
总体来说,国企改制以来的职代会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已经从基本
上属于在企业内就职工经济、福利或保障问题的解决提供有限参与的制
度化渠道(张静, 2001 : 5-6 , 64 ),开始逐渐转向讨论企业与工人之间利益
问题、协调内部纠纷的机制(冯同庆, 2005 )。正如朱晓阳( 2005 )总结的那
样,国有企业职代会的实际权力地位并不是“给定”的,它是在反兼并行
动过程中,不断处理政府、企业、工人三方纠纷、冲突和谈判的过程中得
到确认的结果。不过,尽管职代会是一种官方认可的、合法的工人阶级
监督企业管理者的制度化途径,但要使职代会真正发挥其作用,从隐性
的组织转变为显性的组织,还常常离不开政府部门的介入和干预。大量
的实际案例表明,往往只有在政府部门的干预下,国企工人针对企业改
制措施进行的抗议活动才可能有妥善的结果( 犆犺犲狀 , 2003犫 )。但是以资
本为轴心的国家与工人阶级关系显然弱化了这一政府功效,在实际的操
作中,有些地方的政府对改制过程中侵犯工人权益的现象或者视而不
见、表示默认,或者以所谓协助参与的方式介入,同企业的管理者站在一
起,而不是保持相对独立和中立的立场。对国企具体的日常运行过程而
言,工会委员会明显比职代会更为关键。虽然从理论上说,一个企业工
会应该对其职代会负责,两个组织具有不同的工作侧重点。 13 但是,在现
实中,工会却是负责组织职代会、处理职代会日常事务的机关(朱晓阳、
陈佩华, 2003 ;张静, 1998 )。因此,职代会是否能够发挥其功能,完成诸如
讨论、反馈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意见,选举职工代表,收集合理化建议和准
备会议期间的提案等职能,其决定性的因素是工会的积极性和能力。
工会最初的定位即是作为政党联系群众的“传动装置”或者说“传送
带”( 犔犲犲 , 1986 ; 犝狀 犵 犲狉犪狀犱犆犺犪狀 , 1995 ; 犆犺犪狀 , 1993 ; 犎犪狉 狆 犲狉 , 1969 )而存
在的。它不是小型的民主体,而是服务性机构,服务于政党在工人群众
中间开展活动,服务于社会控制和动员的国家目标( 犎犲犪狉狀 , 1977 ; 犣犺犪狀 犵 ,
13. 从规范的角度说,职代会体现的是企业内部工人的自主权利,是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力机
构;工会则是工人利益的代表组织,是联合工人平衡企业管理者权力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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