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9 - 《社会》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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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3
并为争取这种权利而斗争。吴清军( 2007 , 2008 )补充了这种看法,他认为
国企工人在市场转型中追求的权利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原来通过隐性
契约的方式所承诺的终身就业和福利保障权利;另一类是国家为推动市
场经济的发展,在置换工人身份过程中通过法律制度和社会政策赋予的
权利与利益。这两类权利的丧失造成了国有企业劳动冲突的主要特点,
即使得国企工人产生了既被国家背叛,又被市场排斥的感觉。这也就是
李静君( 犔犲犲 , 2007 : 159 )所称之为“锈带”的劳动冲突的特点。
新的国家与工人阶级结构的构建实际上还是要依照上述两种权利
展开,只不过权利的观念和内容相较过去需要作出较大的改变。一方
面,资本对国企工人造成的剥夺更多的是纯粹的经济现象,是潜在化的
资本积累过程中的必然要求,它涉及的一般都是维持一种最基本生存
权利和生活保障,即一般公民权。作为维持国家—资本—工人阶级结
构平衡的辅助,法制辅助结构的主要内容即是一般公民权的保护与实
现。另一方面,国企通过改制,摆脱了传统计划经济所规定的企业对地
方社会的义务,由此也终止了国家同工人阶级之间的社会契约,结束了
二者之间的互惠关系模式。由于工人的单位身份被公民身份置换,市
场化的过程使工人感觉到自己来源于劳动过程之外的权利与利益被削
弱、剥夺了( 犅犾犲犮犺犲狉 , 2002 ; 犔犲犲 , 1999 ; 犆犺犲狀 , 2000 ),尽管国企工人希望
,
继续得到国家的保护( 犕犲狀 犵2000 : 131 ),但他们其实都或多或少地意
识到,那些附着在过去单位身份基础上的一部分权益的失去是不可避
免的。不过,作为超出一般公民权之外的工业公民权,依然是国企工人
可以追求的对象,只不过他们更需要组织化的力量,通过各种体制内、
体制外的团体,采取集体谈判的形式获取基本生活保障之外的福利。
二、国家—资本—工人阶级:碎片化的威权主义结构
(一)碎片化威权主义结构的本质:发展主义与资本扩张
黎安友( 犖犪狋犺犪狀 , 2003 )认为中国已经完成了从全能主义向一个经典
威权主义政体转型的过程。从国家与工人阶级关系变化的特征来看,由
于其过去的全能主义结构,由于国家能够先于工人抗争兴起之前干预工
业关系,所以国家掌握着改革的主动,并决定了工人仍然处于被动和后
发的地位。但是,由于政治体系内分工的逐渐精细,政府部门间的监管
变得越来越困难,更由于各个不同部门实际上掌握了对特定资源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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