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社会》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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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3

              府不承担任何责任。村民认为自己被政府“耍了”———明明是政府违
              约,最后却要村民承担因此引起的损失,即使选择退房不能获得额外的
              经济补偿,政府也应该赔偿他们提前缴纳购房款的应得利息损失,这是
              最基本的常识,但协议书却蓄意回避了这些问题。购房户在律师的点
              拨之下才明白,官司是不可能打赢的,最后他们选择集体进行沉默抵抗
              的策略:既不退房,也不领钥匙,任由新区住房被闲置浪费,看县政府最
              后怎么办,这个炙手可热的“球”最后又被踢给了公司和政府。
                  平坝的重建到了这个阶段,干群矛盾也进入 “频发期”,当地村民
              针对政府的各种不当行为做出了强烈回应。“依法抗争”(李连江、欧博
              文, 1997 )的管道被堵死后,他们又选择“踢皮球”的抗争技巧,将解决问
              题的主动权交给了政府一方。面对平坝羌寨村民的集体沉默抵抗, 犔
              县政府领导也陷入了策略选择的泥沼,只得再次轮流做思想工作,说服
              部分村民配合政府完成新村房产的顺利交接。与此同时,有些购房户
              村民采取了更为“高明”的应对策略,他们将新买的住房转手高价卖掉,
              从中赚取相当高的利润,成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纯粹“受益者”
              与特殊“经纪人”。由于已经有相当部分村民没有在新村购置新房,所
              以以他们名义建设的房子只能由政府向非本村户籍的人出售,以防止
              被闲置浪费,而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中央政府对“灾后重建”的工作
              要求。村民正是抓住了当地政府的这个工作漏洞,模仿性地扮演起了
              “赢利性经纪人”( 犇狌犪狉犪 , 1988 : 43 )。这已经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抗
              争”,而是对某种斗争策略的卓越运用。
                  据平坝羌寨的村民反映,大约有 5-7 户村民已将在新区购买到的
              住房转让他人,购买价格为 1200 元/平方米,出售价格一般在 1800-2
             500 元/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 300-500 平方米,平均每户可以赚
             20 多万元。但大多数购房户并未转让,因为他们认为以后旅游开发还需
              要利用新区的住房搞接待,如果为了眼前利益就转让出去是一种短视的
              行为。对于少数购房户将房屋转让出去的行为, 犔 县政府与公司领导选
              择了默认,甚至还有部分政府领导也在平坝新区购买了新房, 15 这等于
              说当地政府领导已经接受了“只有部分平坝羌寨村民在新区拥有住房”


             15. 平坝新区的住房是按照全村 103 户进行规划建设的,共 103 套,但只有不到 50 户农户购
              买了住房,于是当地政府部分领导和附近乡镇乃至 犔 县之外的人前来购置住房,因为他们认
              为如果平坝羌寨以后重新启动旅游开发之后,就可以进行游客接待经营,赚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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