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社会》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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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历史中的“民族精神”
给文化以适应性和发展可能性,两者永远保持相互予取( 犻狏犲犪狀犱狋犪犽犲 )的
犵
关系;所谓旧文化的死亡,乃是原有心核的部分被外层替代掉。
将文化比喻成种子的观念,早在赫尔德那里便开始被予以人文科
学化了。赫尔德( 2010 : 17 )以种子来比喻人性中向神靠近的天赋,“正
如人类出生时不是自己从子宫里冒出来,如何运用他们自己的思维能
力,也不是他们自己生出来的。我们内在禀赋的种子,就像我们身体的
构造一样,是遗传的;不单如此,这种子的每一步成长都是命运使然,它
把我们播在这片或那片土地上,依着时间和场境的不同,赋予我们成长
的手段”。赫尔德( 2010 : 60 )进一步论述道,这颗种子可以以神话的形
式表现,因为神话“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民族最古老的符号学及他们动情
和运思的方式。……其对象正是人类关于神、世界、创造、秩序、命运、
目的、历史变迁以及我们眼见及假想之万物起源的思考。”也就是说,神
话是民族精神的依据。
与之相关,宗教作为人类对神圣性的表达,其源头也在于这颗种
子。但是与神话不同的是,宗教是普遍性的、超民族的,“宗教是我们之
人性的最高表达……即便最原始的民族也如此,因为世上还没有全无
宗教的民族,正如没有哪个民族彻底没有理性的能力、人形的躯壳、语
言和婚姻、某种形式的社会道德和风俗”(赫尔德, 2010 : 64-65 )。至于
与民族相关的是教义问题,赫尔德( 2010 : 75 )认为,“宗教与所有各种教
义区别开来,让它们各有自己的位置。但宗教不希望变成教义。教义
令人相分和争斗,而宗教将人联合一体,因为在一切人心中,宗教都只
有一个”。
在赫尔德看来,宗教、语言和理性三者都是同时产生的,自人类诞
生之时起,便作为神对人的规定,蕴含在普遍的人性之中。这种神与人
的关系———人的被造感的源泉———永恒地决定了人与人的关系,而神
与人的关系恰恰要在历史中获得表达。
种子是无历史的,一旦它开始萌芽生长,历史便展开了。种子与历
史的存在,使两种教化( 犅犻犾犱狌狀 犵 )的出现成为可能:一种是由神的启示
展开的民族历史,历史本身就是一种教化,历史发展的意义和目的是实
现人性(赫尔德, 2010 : 380-381 );另一种是人与神的直接合一,通过人
用“心”的语言将自己交付给神,也就是在人心中自觉意识到神的存在
(赫尔德, 2010 : 87 )。值得注意的是,赫尔德尽管表现出对基督教极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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