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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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13 · 1
通过对于行动者之精神意义层面的参与,来理解经验材料。主体间性的
问题在此首先成为社会学之所以称为科学的基本可能性所在。而更为
重要的是,移情式的理解,成为诸神之争的现代社会之可能性的必然要
求。韦伯在此清楚地体现出了他对诠释学传统立场的选择。正如伽达
默尔( 2004 : 356 )在回顾现代科学的兴起时所总结的,科学与启蒙带来了
一种对于 民 族 历 史 的 “前 见”的 怀 疑 与 摈 弃:“对 一 切 前 见 的 根 本 贬
斥———这使新兴自然科学的经验热情与启蒙运动结合起来———在历史
启蒙运动中成了普遍的和彻底的倾向。”而这正是诠释学传统“必须开始
其批判的关键”。
韦伯的态度当然要更为复杂一些,因为他同样也表现出了对传统
民族文化———或者说“种族”———的过分强调的反对主场。韦伯明确指
出,用“种族”来理解文化事件的做法只能表明研究者的无知。因为就
研究本身来说,我们可以通过研究过程的科学化,而推演出对于不同文
化群体而言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但是,韦伯在此清晰地界定了社会科学中所发现的“规律”与意义
之间的差别:“有意义的东西自然不会这样与规律本身相符合,而且,这
样的规律愈普遍有效,两者的一致就愈少。因为,实在的成分对于我们
所具有的特殊意义,自然并不在于它与极大多数其他成分所共有的那
獉獉
种关系。”进而,规律与意义之间的差别,还在于考察方式的完全不同:
“实在与赋予它以意义的价值观念的关联,以及对由于与价值观念的关
联而带有色彩的现实成分从其文化意义的角度进行的选择和整理,与
獉獉
根据规律对实在的分析和用一般概念对实在的整理,是两种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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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互相对立的考察方式。”如果将这二者混为一谈,“这将是最大的灾
难”(韦伯, 1998 : 27 )。一名社会科学的研究者,无论其在研究方法上
的技巧多么地娴熟,要成为一名真正的社会科学家,就必须在此之外认
真对待和担当起他自身所处文化中的意义问题。
在此,经验研究有助于我们达到韦伯所谓的头脑的清明( 狊犪狀犻狋 狔 )。
不过,对于经验材料的理解,并不能够回答与研究者自身有关的意义问
题:“我们无法通过对经验材料的‘无前提的’研究揭明什么东西对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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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相反,确 定 某 物 的 意 义 是它 成 为 研 究 对 象 的 前 提。”(韦 伯,
獉 獉
1998 : 27 )也就是说,对于行动者意义的理解和研究,并不意味着研究
者自身意义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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