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社会》201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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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两种民族主义:“和平的”与“非和平的”
我们不但要从社会 事 实 的道 德制约 性,来 分析国 家 作 为 道 德 机
构对世界主义与爱国 主 义之 间的 紧 张关 系所 进行 的调 和,而 且在看
到国家作为道德机构 的 重要 性的 同 时,更 要看 到涂尔 干所体 现出来
的政治主张,尤其是 基 于 法人 团体 所体现 出来 的政治 安排。这也就
表明,涂尔干已不仅仅在调和爱国主义和世界主义的紧张,而是试图
完全回到爱国主义或 者 说回 到国 家 来奠 定社 会学 的核 心主张,尤其
是实现团结的社会纽带主张。
如果我们承认,有关爱国主义和世界主义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关
于自由的问题,那么其问题的实质还在于民族主义(爱国主义)能否实
现自由?或者,还需要另外一个高于民族主义价值的价值存在,才能够
确保自由呢?笔者的见解是,涂尔干对民族主义的认可正是出于维护
自由。如果这一立场成立,世界主义也就不再那么可欲了。基于上述
对道德与社会关联性的分析,我们似乎也可以说,涂尔干是一个“情愿
的”民族主义者,却只是一个“勉强的”世界主义者。
涂尔干所处的时代,是民族主义价值得到充分肯定的时代。然而,
需要警觉的是民族主义可能会导致的危险。正如伯林( 2004 : 291 )所说
的,“我不想褒扬或攻击民族主义。民族主义造成了辉煌成就,也犯下
了骇人罪行……尽管如此,民族主义在我看来是今日世界上最强大的
力量”。但是,更 为 重 要 的 是,我 们 在 米 勒 ( 犕犻犾犾犲狉 , 1995 ;参 见 刘 擎,
2006 )对伯林的阐释中可以找到我们理解涂尔干民族主义的关键性视
角。伯林在定义民族主义时,指出民族主义有如下四种特征:政治性的
民族自决、将民族看做有机性的整体、民族利益超越一切道德限制,以
及特殊主义的自我文化优越论。米勒阐释的重点是,即使我们在上述
四种民族主义维度上有不同的立场,我们也不失为民族主义者。我们
认为,涂尔干正是在米勒的意义上符合他对民族主义的理解的,而这种
理解也正切合了他本人的社会学核心主张。
15. 对于民族主义的界分,赫尔德(嘉德尔斯, 1999 )曾用“和平的”民族主义来指涉一种能够
导致自由和和平的民族主义,而涂尔干( 20006 : 59 )自己也使用了“和平的”民族主义来区别于
主张暴力侵犯的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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