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党政研究》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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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公共服务协同供给的中国实践:以医疗服务为例
尽管先行国家在合作动因、操作原则、优化动力、保障机制、治理范式等方面提供了
重要借鉴,但受制于行政体制与社会结构的差异,我国公共服务协同供给必须立足本土治
理逻辑进行范式探索。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我国已形
成梯度发展的城市群格局。在现行科层体制下,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 (如 《“十四五”公
共服务规划》)不仅是跨域协作的 “启动键”,更是通过权威赋权将公共服务从 “属地治
理”推向 “区域协同”的制度锚点。在这种 “国家定框架、区域填细节”的纵向治理逻
辑下,围绕 “核心城市数量”与 “行政边界属性”的双重维度,在医疗等核心民生领域
演化出三类差异化的典型模式 (见表 1)。一是强调对等协商的省际多核协同模式,如长
三角、成渝等;二是依托行政统筹的省内单核辐射模式,如武汉都市圈、山东半岛、黔
中、滇中等;三是面临跨域壁垒的省际单核带动模式,如中原、关中平原、北部湾等。下
文将结合典型城市群案例,深度剖析各类模式的运行逻辑与治理特征。
表 1 三种公共服务协同模式的特征比较
维度 省际多核协同模式 省内单核辐射模式 省际单核带动模式
中心城市数量 多个 1 个 (省会/首府) 1 个 (跨省域中心)
中心城市实力相当 绝对核心 绝对核心
核心实力特征
(中心城市人均 GDP差距 < 20%) (省会首位度 > 30%) ( GDP落差 > 50%)
要素流动均衡 双向均衡流动 中心向周边扩散 核心向中心集聚
核心治理工具 对等协商责任清单 行政统筹 +下沉 KPI 利益补充基金 +软边界
(一)省际多核协同模式:平等协商下的长三角实践
省际多核协同模式,是指跨省域内多个实力相当的城市构成合作主体,通过平等协商
形成功能互补的协同机制,避免单一中心的虹吸效应。长三角地区医疗服务的发展是典型
的省际多核协同模式,其一体化进程既依赖上级层面的综合统筹与专项政策推动,又得益
于各城市在资源配置、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自主协同,形成了 “顶层协调—地方联动”的
双向驱动机制。
长三角医疗一体化实践充分彰显了省际多核协同模式的运行逻辑,区域间实力相当的
核心城市通过平等协作,以项目共建 (如浙大二院在皖、沪上知名医院在苏浙皖多地布局
分院)、医保结算互通 (覆盖 41 城 2. 5 万家机构的 “一码结算”与示范区 “免备案”)、
资源融通共享 (跨域医联体、远程医疗协作网)、人才联合培养 (专家传帮带与学科共
建)、健康数据互认 (出生医学证照、检验结果跨省共享)等多元路径,实现了优质医疗
资源的均衡配置与服务效能的协同提升,既避免了单一中心的虹吸效应,又通过多极联动
形成功能互补的医疗服务网络,诠释了多核协同的区域合作如何破解跨域治理难题,为民
众带来更优质、可及的医疗服务。
省际多核协同模式的核心逻辑在于 “对等协商”,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平衡双方
利益,使公共服务一体化成为推动区域融合发展的 “黏合剂”。
(二)省内单核辐射模式:行政统筹下的武汉都市圈探索
省内单核辐射模式是指在省级行政单元内,以中心城市为枢纽的公共服务一体化呈现
“行政统筹—全域覆盖”的特征。武汉都市圈是典型案例,该模式的显著特点是 “融入导
向”,例如 《武汉都市圈城市融合指数评估报告》将 “非中心城市与武汉的协同程度”作
为核心指标,通过统一公共服务规划、倾斜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引导周边城市在服务标
准、资源配置上与中心城市对接。
作为省会首位度全国第八的特大城市,武汉 2024 年 GDP 占湖北省 35. 2%,武汉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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