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党政研究》202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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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25 6
从数字私有到数字共有:数字劳动的
权利原则、制度构建与实践路径
张润泽 刘世成
〔摘要〕数字经济发展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暴露出 “数字私有”带来的结构性矛盾:
数据要素被少数平台垄断,劳动者在创造价值的同时难以共享发展成果,甚至面临算法支配下
的权益失衡。推动 “数字私有”向 “数字共有”转型,成为构建和谐数字生产关系的关键。
这需要确立三大核心原则:一是主体性原则;二是所有权原则;三是发展权原则。相应的制度
构建应着力于建立分类分层的新型劳动关系认定机制,创新数据要素产权分置安排,完善适应
数字劳动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实践层面,需通过立法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建设全国统一的
数字社保服务平台,开展数据产权改革试点等利益共享模式。这些举措旨在将技术发展成果转
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构建新质生产力与新型生产关系良性互动的数字文明提供
制度保障。
〔关键词〕数字劳动;数字私有;数字共有;权利原则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 8048 - ( 2025)06 - 0020 - 14
一、引言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我们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变革,
这场变革既是马克思主义文明观所强调的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产物,也是数字时代现实需
要的体现 。数字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不仅重塑着劳动工具与劳动对象,更
〔 1〕
对传统劳动关系、产权安排与分配模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在提
升效率、催生新业态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其内在的张力。一方面,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
素具有非竞争性、可共享的天然属性,理论上能为社会共创价值提供广阔空间;另一方
面,在资本逻辑驱动下,数据资源却往往被少数平台以技术优势圈占,形成 “数字私有”
的垄断格局。这种排他性占有导致劳动过程深度异化———算法黑箱取代了人为决策,数据
监控侵蚀着劳动自主,弹性用工演变为保障缺失的代名词。马克思曾深刻揭示,资本主义
生产关系下的劳动异化使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
〔作者简介〕张润泽,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世成,湖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贵州师范学院教师,湖南 长沙
4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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