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党政研究》202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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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社会安全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面临着新任务、新挑战,特别是社会安全范式亟需转型以适
             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发展。因此,本文试图从社会安全的总体视角研究总结我国社会安全
             的实践范式,特别是研究未来我国社会安全的范式转型。
                  在总体国家安全视角下,社会安全是指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处于没有危险和
             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状态可持续的能力,包括社会治
             安、公共卫生安全、生活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对群体性事件、传染病疫情、恐怖袭击、民
             族宗教问题、涉外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等。这类安全的特征是直接影响社会面和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群众 “安全感”最主要的来源。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看,社会安全定
             位于国家安全的保障,属于国家内部安全、国民安全,既涉及传统安全也涉及非传统安
             全,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最密切的安全领域。社会安全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其他安全类型
             相并列,但又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存在一定的交互
             关系,并且紧密联系。
                  社会安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社群性。社会安全主要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空
             间,直接关涉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甚至不特定普通群众的利益协调与冲突关
             系,与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直接关联国家 (政府)的权力秩序空间不同。二是原生性。
             社会安全是人类社会的原始要素,从人类社会一出现就存在着。即使国家建立以后,政治
             安全的地位超越社会安全,但社会安全也一直存在,因为社会是人与人的集合,是人类生
             存和发展的基本形式。三是复合性。当代的社会安全是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结合,是
             国内安全为主兼有越来越强的国际因素。社会安全的表现形式多样,有社会治安、生产安
             全、食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安全工作与犯罪控制、维稳处突、社会治理、公
             共服务等密切相关,涉及生活、生产等各个环节。社会安全的内在生成机理复杂、发生原
             因复杂,不容易探究清楚,单一的对策措施也难以奏效,治理难度大。四是基础性。社会
             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国民安全感的主要来源,社会安全问题容易传递到政治领域,
             转化为政治安全问题,直接危及政权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以后,社会安全才成为一个政策概念,为准确界定社会安全范式
             提供了重要契机。范式是指科学共同体所共同具有的 “理论框架”“理论和方法的信念”
             “科学的模型”。社会安全范式意指社会安全的实践主体在解决社会安全问题、开展社会
             安全行动中形成的一套相对稳定的思维框架。透过此概念,可以最大程度地挖掘和理解众
             多社会安全领域的共同理念和共有逻辑,从而发现社会安全实践中的一般性特征和规律,
             为指导未来的社会安全治理实践提供参考。由于 “范式”比 “模式”更能揭示社会实践
             的内在机制,因此本文使用 “范式”一词。社会安全的范式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根据马
             克思主义实践论,可以将社会安全的实践环境、总体目标、价值理念、行动主体、行动工
             具作为社会安全范式的组成要素 (见表 1 第 1 列)。在社会安全实践中,大量异常事件累
             积、治理效能严重低下时,预示着实践环境很可能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行为主体意识
             到这一重大变化,会积极调整其他要素,当这些要素全部或大部分发生重大变化时,社会
             安全就会发生范式转型。因此,借助范式分析框架,可以更加准确把握社会安全实践的类
             型转变,更具科学性、穿透性和预测性。

                 二、我国社会安全范式的演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力量迅速介入社会生活空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呈现不
             同的形态,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我国社会安全的实践范式划分为统合动员型、宽严相
             济型、社会管理型、复合治理型等范式,当前正在转向善治塑造型范式 (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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