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党政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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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 边境设县,成为直属于中央的军事重镇,意在加强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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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县是一种边疆治理机构,且由于县又与井田分配有关,因而也是一种
基层治理机构。
晋国也是比较早就设县的诸侯国,《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晋侯围原,原降,“迁原
伯贯于冀,赵衰为原大夫,狐溱为温大夫。”晋称县的长官为大夫。原大夫、温大夫即原
县、温县的大夫。又僖公三十三年,晋败狄箕,襄公 “以再命命先芋之县赏胥臣”。宣公
十五年,“晋侯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成公六年记载,“韩献子曰:‘成师以出,而败楚之
二县。’”襄公二十六年记载, “蔡声子曰: ‘晋人将与之县,以比叔向。’”昭公三年,
“二宣子曰:‘晋之别县,不惟州。’”昭公五年,“启疆曰:‘韩赋七邑,皆成县也’”;另
外有记录,“因其十家九县,其余四十县”。昭公十一年, “叔向曰:陈人听命,而遂县
之。”昭公二十八年,“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哀公二年,“克
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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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建立了一些县和郡。例如,《战国策》关于晋阳
之战前的决策,“智过言于智伯曰:‘破赵则封二子者各万家之县一。’” 《史记·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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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有记载:“武公十年 (前 688 年),伐邦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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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秦国也是很早就设立县治了。到战国时期,秦国郡、县都比较普遍。荆轲前往秦
国见到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而贿赂他,并让他向秦王表达燕王愿意臣服秦王之意。蒙嘉就
对秦王说:“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
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 吴国也设有县治,《吴世家》记载:“王余祭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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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前 544 年),予庆封朱方之县。” 《匈奴列传》中记录了赵武灵王 “置云中、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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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郡,燕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 《战国策》记载在上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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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前赵胜到上党对上党太守冯亭说:“请以三万户之都封太守,千户封县令。” 到战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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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齐国也设有县治,如齐威王被淳于髡刺激而 “朝诸县令长七十二人”。 此外,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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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等都设有一些县治、郡治。当然,单独的县治、郡治只是地方治理的一个机构,但直
属于诸侯国的 “中央政府”,长官由国君任命,主要是为了加强边远地区的治理,但由于
主要是驻军,因而具有非常强的军事色彩。这虽然不是后来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郡县制,
但郡县制在长官任命和军事色彩 (也就是后来的政令一致)上与后来的郡县制基本上是
一致的。
秦国统一之后究竟继续推行分封制还是郡县制,最初在秦国宫廷中是有一番争论的。
第一次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 (前 221 年),刚刚统一六国,丞相王绾就建言:“诸侯初破,
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秦始皇交给群臣商议,
结果廷尉李斯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
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结果,秦始皇认为:“廷尉议是。” 因此,秦始皇很快就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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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分为三十六郡,并配置郡守、郡尉、监御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这样
郡县制作为国家的政治制度就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为此,秦始皇三十四年 (前 213 年),
仆射周青臣进献颂言:“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
陛下威德。”秦始皇听后很高兴。然而,博士淳于越却又提及分封子弟,认为 “有田常、
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结果,这次还是被李斯所驳斥,认为 “古者天下散
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 此次辩论还引发了思想史上一次空前的灾难 “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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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从政治上的 “定于一尊”而扩展到思想上 “一思想”。及至随后的 “坑儒”,春秋
战国时期知识分子从未遭遇过如此劫难,知识界第一次被震慑住了。因此,班固在 《汉
书》中说:“秦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
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 实际上,秦国不仅仅是 “荡灭前圣之苗裔”,而且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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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被迫哑言面对权力。文化意义也即政治象征意义上的 “大一统”,在 “书同文” “车
同轨”和 “一思想”的情形下,就迅速变成了作为政治制度的 “大统一”。
虽然普遍还称其为 “大一统”,但与分封制下的 “大一统”可谓大相径庭。分封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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