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党政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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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统一”既然是一种政治制度,那么这种政治制度在国家治理意义上的内容是什么
             呢?
                 ①
                  其一,在权力结构上,皇权居于绝对地位。统一之初,秦国在李斯的倡议之下就确定
             了 “定于一尊”的地位,并认为 “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
             五帝所不及”。 这实际上是确立了在统一的中央政府中皇权独尊和权威世袭的权力结构。
                            〔 78〕
             尽管设有宰相,但宰权是皇权所赋予必须向皇权负责的。即便到汉代,皇权之下的中央政
             府设有行政、军事、监察的三公,分别归属于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但他们的权力也是
             皇帝授予的,必须效忠皇帝。因此,今天看来,三公不过是皇家大产业中下不同行业的
             “职业经理人”,并非是为了相互监督以谋民生,而是为了确保皇权永固让他们有一定的
             执行权。在郡县制下的有限分封,也是皇家内部诸皇子,以避免大权落于异性之手,汉、
             唐、宋莫不如是。至于明朝,自洪武十二至十三年 ( 1379 - 1380 年)“胡惟庸案” 以后,
                                                                                                   〔 79〕
             明太祖就废除了宰相职位,权力就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钱穆先生以唐宋皇帝受到制衡为
             由提出古代 “中国式民主”,实际上是对民主缺乏基本的理解。民主的本义在于,除了权
             力在法律的监督和相互制衡以外,更重要的是人民所享有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或
             对国事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若没有这一项内容,则任何政体皆不可以民主观之。
                  其二,由于 “大统一”的政治体制使帝王充分享受到了权力的滋味,因此帝王把追
             求自身的长寿以期永远享受权力之淫乐,与国家治理的愚民、弱民、疲民、贫民、辱民结
             合起来,构成了国家治理中的矛盾关系。后者本为先秦商鞅提出的 “驭民五术”,目的是
             为了使君主能够更好地统治和驱使人民,使人民专心从事农战,从而达到富国强兵、无敌
             于天下的目的。然而,秦统一六国以后,嬴政就以此为治国之术。不过,“驭民”不是目
             的,目的则是使皇帝永享权力的淫乐。于是,在解决了权力归属和 “驭民”问题以后,
             皇帝就想到如何使自己长寿。从秦始皇以降,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想挣脱自然规律的束缚而
             长生不老。于是便有秦始皇数度遣方士 “入海求仙人”以求长生仙药 ;汉武帝也数次
                                                                                        〔 80〕
             巡东海而 “求仙人”“采芝药” 。唐太宗曾经讥笑秦始皇、汉武帝,但他到后来也一样
                                              〔 81〕
             求长生不老之药石,贞观二十二年 ( 648 年),大唐帝国打败了天竺国,俘虏了一批人,
             其中有一名方士叫那迩娑婆寐,“自言寿二百岁,云有长生之术。太宗深加礼敬,馆之于
             金飚门内。造延年之药”。 此外,宋度宗正值壮年而追寻 “不老药”和 “壮阳药”;明朝
                                        〔 82〕
             嘉靖帝也遍召天下方士炼丹求长生不老之药;清朝雍正皇帝也对炼丹有浓厚兴趣。两千多
             年的君主专制之中,皇帝的寿命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故常有下臣上疏奉献 “帝王致寿
             之道”。
                  其三,权力的来源已经去神秘主义化了,但 “大统一”必须以思想的统一性甚至是
             唯一性来维护权力的绝对垄断。李斯建议的 “焚书”,本质问题不在于 “书”而在于人即
             儒生,担心儒生们像春秋战国时期那样因受各种书籍的影响而 “入则心非,出则巷议”,
             故焚之。然而,不久发觉,仅仅焚书还不足以消弭各种诽谤,对那些妖言者皆 “坑之于咸
             阳”。 用 “焚书”“坑儒”来实行思想归一只有秦始皇实施过,但从汉朝开始,以 “文字
                   〔 83〕
             狱”的方式来实行思想统一则大行其道,越到后来 “文字狱”就越严重。西汉神爵二年
             (前 60 年),盖宽饶上疏:“方今圣道渐废,儒术不行,以刑余为周、召,以法律为 《诗》
             《书》。”又引 《韩氏易传》:“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传子,官以传贤,若四时之
             运,功成者去,不得其人则不居其位。”汉宣帝得疏,认为盖宽饶怨谤不休,不思悔改,
             便把奏疏发下,命群臣议罪。最后,盖宽饶被迫以佩剑自刎。 同样是在汉宣帝时期,杨
                                                                              〔 84〕
             恽因 《报孙会宗书》中之文字触怒了汉宣帝而遭腰斩。 宋朝虽然对文人比较宽松,但也
                                                                       〔 85〕
             有如 “乌台诗案”而累及诸多文人遭到贬谪。明清两代是 “文字狱”最为严重的时期,
             明初有著名的 “表笺之祸”,清朝乾隆年间的赵翼在 《廿二史札记》中详细记载了 “表笺


                 ① “治理”是一种互动,笔者认为 “治理”的内容要比 “统治”广泛得多,并且覆盖了 “统治”的内容,“统治”
                    是 “治理”的一种特殊情况,即一种被动型的权力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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