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党政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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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在这场争论之中,主张郡县制的李百药以 《封建论》一文深深地打动了唐太宗。他
             指出:“封君列国,藉其门资,忘其先业之艰难,轻其自然之崇贵,莫不世增淫虐,代益
             骄侈。自离宫别馆,切汉凌云,或刑人力而将尽,或招诸侯而共乐。” 鉴于此,唐太宗取
                                                                                      〔 65〕
             消了开国功臣的分封,但王子封王依然存在,所不同的是,取消了藩国。换言之,各王都
             只有爵位没有封地。最初,这的确能够维护中央政权,使皇权在运用的时候游刃有余,但
             到中唐出现掌握地方军权的节度使叛乱,宗室已毫无反击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郡
             县制 “大统一”的弊端和弱点。
                  虽然唐代宗接受了魏征、李百药的郡县制 “大统一”主张,但大唐的最大困境最初
             并不在政治制度设置上,而是表现为思想世界的混乱。一方面,两汉之际从印度经西域传
             来的佛教,在经历了魏晋时期与中国政治权力的嫁接后,逐渐成为主流思想;另一方面,
             儒家思想在 “独尊儒术”而成为政治意识形态以后,越来越刚性,也因为刚性而失去了
             应有的活力和生命力,于是道家思想与佛家思想都从曾经的社会边缘而走向了社会的主导
             地位,相反儒家思想在思想世界中反而日益式微。因此,儒家思想与正处于兴盛的佛教思
                                                                 ①
             想、道家思想产生了严重的矛盾,这种矛盾在历经安史之乱以后直接导致了权力合法性危
             机。正是这样的政治背景下,韩愈等开始梳理儒家思想正脉,目的就是要重塑儒家思想在
             政治上的正统地位。“虽然韩愈所梳理的儒家宗脉带有虚构性,但对于重新恢复陷入混乱
             的 ‘君臣秩序’是有积极意义的”。 与此同时,柳宗元著有 《封建论》一文,再一次阐
                                                   〔 66〕
             述了郡县制的必要性,韩愈、柳宗元都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虽然 “信仰”有异,但都
             从维护皇权的权威和帝国统一出发来发挥知识界的作用。从此以后,郡县制与分封制的辩
             论基本划上句号。不过,明初,朱元璋也分封诸王,其目的,一方面是通过分封王子,逐
             渐把权力尤其是军事权力转移到自己人手里;另一方面则是要避免像唐宋那样缺乏宗藩的
             屏障,一旦有乱,便无反击之力,所以分封诸侯就可以藩屏帝室,国祚长久。因此,在洪
             武二年 ( 1369 年)便 “定封建诸王之制”。 然而,在朱元璋死后,建文帝忌惮诸王而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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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藩,结果燕王朱棣举兵篡位,此后,削藩与反叛成为大明帝国的一道咒符挥之不去。清朝
             也有分封,入关后分封制度得到完善。不过,清朝的分封制度与明朝的一样是 “分封而不
             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
                                                       〔 68〕
                  鉴于两千多年郡县制复杂的历史,笔者对此做几点评述:其一,把郡县制与分封制截
             然分断于秦国统一六国,实际上并不符合事实。即便在郡县制下,分封的情形也是存在
             的,但内容完全不一样。郡县制下的分封大多是 “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
             不治事”。汉朝的诸侯虽然封王也封土,但中央政府委派的太傅 (即诸侯王的相国)对诸
             侯具有监督的大权,如贾谊对长沙王、董仲舒先对江都王后对胶西王等,都有监督大权。
             唐、明、清时期郡县制下的分封主要是一种爵位,而无实际权力。其二,学术界把郡县制
             的 “大统一”视为中国历史的必然选择,这也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如果是必然的选择,
             那么郡县制下就不会有关于分封诸侯的反复辩论了,从大汉帝国、大唐帝国、大明帝国都
             对此反复辩论过。这表明即便在宫廷之内、庙堂之上对郡县制也存在着不少的犹豫。既然
             是犹豫,那就不是什么必然的选择。其三,郡县制还是有限分封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如何处
             理与地方的关系问题,郡县制的确有利于皇权运行,但在保疆戍边的问题上,若无屏保帝室
             之诸侯,如何能够确保国祚永久?但是,一旦诸侯坐大,干弱枝强,依然会危及朝廷。


                  四、郡县制下的 “大统一”及其治理
                  前文述及,在分封制下国家治理的目标是 “善政养民”,体现的是朴素的民本主义治
             理逻辑。然而,在郡县制下国家治理的目标更多的是维护皇权永固、国祚长久。这从秦始
             皇称帝开始就已经非常明确了,那就是确保皇权递 “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


                 ① 这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在唐朝的时候,释迦牟尼和老子的生日是国定假日,放假 1 天,而孔子却没有
                    获得此殊荣。参见杨联皗著. 中国制度史研究 〔 M〕 . 彭刚,程刚译.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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