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党政研究》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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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符合正道。这是非常可贵的为政思想。商朝开始有职业性的人即巫、觋等来从事关于占
             卜、占筮的工作以阐释权力的合法性;同时,又通过这种方式构筑了一个神灵世界的最高
             位 “帝”。这样不仅把神灵世界秩序化,而且还通过这种方式来进一步构建政治秩序。周
             灭商以后,周武王问政于箕子,箕子奉献 “洪范九畴”,箕子也同样建议要 “择建立卜筮
             人,乃命卜筮”。 一整套神秘主义政治体系在商朝建立起来,这实际上就是一套制度。不
                               〔 31〕
             过,这套制度因周厉王利用卫巫监谤而崩溃, “当觋、巫的神秘感被王权所消解的时候,
             古代神权政治就逐渐衰落,神权建构的政治权力关系也逐渐解体,代之而起的将是世俗政
             治的兴起”。
                          〔 32〕
                  四是善政以养民。以上所述的德行、勤政、纲纪实际上就是一个目的:善政养民。
             “善政”与 “养民”在上古时期是合二为一的政治实践, “善政”也主要是在 “养民”,
             “养民”才能够在政治实践中建构权力;“养民”也意味着 “善政”,那时候的政治实践的
             内容很少,由于客观环境非常恶劣,所以 “养民”几乎是唯一的 “善政”。“养民”最关
             键的就是能够给百姓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料,所以舜帝对十二州的君长说: “食哉,惟
             时”, 只有衣食才是百姓的根本。华夏各族主要是农耕民族,所以生活资料也就是指种植
                   〔 33〕
             收成,从而产生了一个独特的文字 “ 硋”。“ 硋”的意思就是表示割的动作,是一个象形
             文字,有收割就意味着有收成,能够保证百姓的基本生活资料,从而也就使社会获得必要
             的秩序。这便是 “治理”。大禹更是直接对舜帝提出 “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的主张。
                                                                                                         〔 34〕
             《五子之歌》中说:“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到周朝时,武王征服殷
                                                                                〔 35〕
             商而收服了人心,但武王去世时成王尚幼,故由周公辅佐。当周公辅佐成王时,仍担心成
             王怠忽,所以作 《立政》一文以示劝诫。周公在文中总结了夏商时代治国理政的经验教
             训,提出了国家治理和用人上的 “三宅” “三俊”原则,以敦请成王 “以便百姓”而使
             “百姓悦”。
                         〔 36〕
                  以上情况表明,分封制下的 “大一统”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政教秩序,是一种 “家
             天下”意义上的 “天下”秩序。它 “首先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并非是一种政治制度意
             义上的。虽然这种 ‘家天下’是一种古代政治设计,但并非是一种政治权力分配制度,
             而是一种布德于民的政治运作方式。因此,这种 ‘家天下’特别强调统治者的品德”。
                                                                                                         〔 37〕
             而统治者的所有品德都会汇聚于 “善政养民”,并落在 “保民、硋民、养民、安民”上,
             这些体现了上古时期的朴素民本主义思想。当然,这种民本主义无疑也充满了政治理想主
             义的色彩,因为有的主要还是停留在口头上、政策上,未必都成为当时的政治实践。


                  三、县治、郡治共存到郡县制:成为一种政治制度 “大统一”
                  郡县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 始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而县治、郡治作为治理的方式
                                             ①
             很早就已经有了。《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夏代刘累 “惧而迁于鲁县”的故事。 这
                                                                                                       〔 38〕
             可能是关于 “县”的最早记载,虽然是传说,但顾炎武以此为据认为早在夏代就已经有
             县了。《逸周书》记载:“分以百县,县有四郡,郡有四鄙”。 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郡
                                                                              〔 39〕
             比县的规模小,而且最初县设立于郊野,据 《周礼》记载:在距离王都二百里至五百里
             的郊野,以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五!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 40〕 据悉,楚国设县较早,据 《左传》庄公十八年 (前 676 年)记载:“初,楚武王克权,
             使斗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 “尹”就是楚国的县尹,
                                                                              〔 41〕
             楚国的县在 《左传》中多处被提及,如 《左传》宣公十一年,楚子 “县陈”;《左传》宣
             公十二年,“使改事君,夷于九县”等。 这些情况表明,这些县都是把沿边境的诸侯国
                                                        〔 42〕
             灭亡后而设置的。 据 《周礼·小司徒》记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
                                〔 43〕
                 ① 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的统治形式、统治方法的总和,政治制度一般包括明确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等。从这些情况来看,秦建立的以郡县制为核心内容的 “大统一”既有明确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
                    式,并更进一步构建了一个非常严格的权力秩序。这是非常明确的一种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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