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党政研究》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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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的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相呼应,党内自然要推进依规治党、全面依规治党。
因此,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行动方略,必须按照党内制度、党内法规设定的轨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制度前置、党规先行是不可或缺的。从走势上看,全面从严治
党越是向纵深推进、越是体系化,就越呼唤制度规范的在线在场。所以,与健全全面从严
治党体系相契合,党内制度体系、党规体系的健全完善必须同步跟进。
2. 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党规设计要科学。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进程的制度和规范,
在设计上应力求科学完备、规避先天性设计缺陷。基本要求是:各项制度规范之间要具有
兼容性、互补性,制度关系是融洽共处的,不能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不能出现制度规
定之间 “打架”问题;基于特定的结构功能属性,使各项制度规定之间建立联系、协同
发力,形成制度体系,呈现出的制度形态不是散落的 “满天星”,而是相关联的 “珍珠
串”;在扎牢扎紧制度笼子时,注重织就制度笼子的各个栏杆之间的疏密度,避免出现由
于制度笼子栏杆过大过宽导致的 “牛栏关猫”问题;等等。
3. 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和党规执行要强劲有力。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制度的生
命力在执行。强化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效用,就应拿出类似于贯
彻中央八项规定那样的超强制度执行力去抓制度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强硬抓执行,
不留暗门、不搞例外、不开天窗,不搞区别对待、看人下菜碟。只要是违规违纪违法犯罪
的,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二是要不讲情面抓执行,不能因为人情世故而置党的原则于
不顾,践踏严规铁律,否则,就做不到以 “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
治乱。三是要破除既定利益壁垒、冲破既得利益保护网去抓制度执行,以谋求利益分配的
更加公平,严防制度执行被既得利益者绑架裹挟。列宁指出:“要是一下子看不出是哪些
政治集团或者社会集团、势力和人物在维护某些提议、措施等等,那总是要提出 ‘对谁有
利?’这个问题的”;“公众先生们!别相信空话,最好是看看对谁有利!” 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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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度执行,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蛋糕,如果对此躲着走、绕着走,则制度执行就陷
入选择性 “空转”状态。
4. 全面从严治党更渴求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机制是系统的动态运转,是运动着的
制度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是纯粹的静态框架,而是活动着的、运转
着的体系过程。因此,必须将依据制度规范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心放到建立一套纵
向贯通、横向关联、环环相扣、高效运转的机制链条上。这样一套机制链条的建立,应紧
扣全面从严治党的发生机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逻辑、激活全面从严治党的功能性
要素。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质量运行作为价值旨趣,通过协调理顺全面从严治党行动落地
过程中的党内关系、党内与党外关系,组织化与人格化关系、顶层设计与实务操作关系,
充分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活性因子,以期在运动中完成管党治党权威的再强化再塑造。
(二)系统整合论: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
系统整合论,就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
成、协同协调,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对整个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统领、系统牵引、
有机整合。
1. 全面从严治党的精髓要义要融入党的各项建设中。其一,要找准党的各项建设之
严与全面从严治党之严的 “接口”,使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实质向党的各项建设之融入融合
具有可能性。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例,一方面,党的政治建设之严,核心是政治方向把控上
要 “严紧实”。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之严,关键在于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
严,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领导权威,因为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
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如此一来,党的政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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