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党政研究》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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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三治结合”的提出首先扩展了乡村治理体系,村民自治只是其中之一,且主要限定
             于村庄公共事务;村民自治要与自上而下的法治、德治结合起来,向 “三治融合”发展;
             村庄 “三治”“上”(指权力层级而言)有乡镇政府的指导,“同级”有村党组织的领导,
             “下”有广大村民群众的 “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中国乡村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结构完
             整、功能完备、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治理体系。
                  2. 权力之变:从 “双”到 “三 +…”
                  传统中国虽然皇权与绅权 “内在一致”,但 “权力双轨”意味着 “一元化”专制权力
             在实践中表现出 “二元化”结果。在社会发展规律和思维逻辑之中,“二”为不确定性之
             源,它源自于 “一”,一种发展是 “三”,更多种发展的趋势是不确定性。如要保持 “双
             轨”的有序和稳定,两种权力在效能上应该对等或大致差不多,这在传统中国完全不可
             能;或是其中必有压倒性的 “一轨”,这在传统中国政治结构中就是指 “皇权”。这说明,
             “权力双轨”本身就意味着不确定性,由此导致了社会结构、政治结构的双重不稳定性。
                  传统中国思维中,“三”为确定性之终,不确定性之始。这意味着,“三治结合”既
             是一种具有稳定性的治理结构,同时也存在着演化的多种可能性,典型的如对三治 “结

             合”“融合”方式及类型的研究,也如现实中的各种 “创新”模式,有研究者总结为 “ 3
              + X”模式,具体的更有 “四治”模式 (“三治” +智治,政治 + “三治”),及此基础上
             的 “五治模式”或 “六治模式”(再增加了 “共治”) 。在以 “三治结合”为基础的治
                                                                      〔 30〕
             理体系之上,可以增加新的治理途径,如乡镇政府指导权和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权,从而形
             成 “ 2 + 3”的治理格局;还可以在其之下增加农民的参与权、监督权等,形成 “ 3 + 2”
             的治理格局。当然,可以把这些综合起来考虑,形成诸如 “ X + ( 3 + Y) + Z”的模型表
             达式。
                  不同的治理方式意味着不同的治理权力,特别表现在属性和效能上。如自治权力为社
             会性权力,有约束力但无强制力;法治权力为 “硬权力”,是一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强
             制性权力,任何人都得遵循;德治权力为 “软权力”,主要靠示范默化和宣传教育来达
             到。再如智治权力,虽然是 “软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运行过程中则表现为一种
             “强制性”的规则,不遵守则无法运行下去;共治权力为综合性权力,具有统合性特征,
             主要强调共识性和自我约束性。除此之外,“三治权力”之 “上”有乡镇政府指导权、党
             组织领导权,“三治”之 “下”有村民参与权和监督权。中国乡村社会已经形成了领导
             权、指导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综合一体”的权力体系,也形成了硬权力、软
             权力、综合权力 “混合一体”的权力体系。传统中国的 “权力双轨”格局发生了根本性
             的改变,现在中国不仅形成了 “上下一体”的纵向权力结构,而且形成了 “一体多元”
             横向权力格局,共同构成了一个 “纵横融合”的权力体系。
                  3. 重心之变:从控制到治理
                  传统中国政治的目标是 “大一统”,然而,囿于组织、财政、交通和信息等因素,
             “统而不治”是最为适宜的选择 。乡绅自治既体现了皇权意志,更是以巩固皇权为目
                                               〔 31〕
             标,“控制乡村”即为最终目的。
                  现代国家政治实践的重点是国家治理,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九大
             报告提出 “三治结合”,正式把对农村政治的重心从形态和结构转到了治理及成效上。究
             其原因,在于每一种 “治理”都代表了一种社会秩序的构建方式,每一种 “治理”都代
             表了一种政治理念 ,每一种政治理念在人类政治社会中都有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
                                 〔 32〕
             有研究者认为,“三治结合”的提出,既符合中国乡村社会的 “乡情”(德治),又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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