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党政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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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23 2








                              数字技术协调行政组织何以可能?



                                  ———论技术性协同治理的效用及其限度



                                                  卢志朋  陈剩勇







                      〔摘要〕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工具,数字技术具有协调多部门多行为主体开展集体行动
                  的天然优势,已成为地方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策略性选择。各个地区充分运用数字技术,通过
                  创新 “网络 +网格”“线上 +线下”“技术 +制度”等方式,实现了政府与社会、政府横向部
                  门间以及纵向层级间的技术性协同,在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社会治理碎片化、提升社会治
                  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基层政府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数字技术与行政
                  组织两者的关系并非总是相得益彰的,而是存在内在的张力。技术性协同治理将数字技术吸纳
                  到科层体制之中,仍然面临着脱嵌化治理与行政化程度的提高、技术赋权的非均衡性与选择性
                  分流、部门惯性锁定与官僚惰性等限度。因此,需要进一步超越技术性协同治理的缺陷,优化
                  技术性协同治理体系,实现数字技术与行政组织的协调。
                      〔关键词〕数字技术;官僚组织;技术性协同治理;协调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 -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8048 - ( 2021)02 -0114 -09




                 一、现象与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发生了重大变化。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
             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通讯技术,具有协调多部门多行为主体开展集体行动的天然优
             势,在解决公共服务效率低下、社会治理碎片化等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了地
             方政府创新社会治理的策略性选择。例如,上海的 “一门式服务中心”、浙江的 “最多跑
             一次”改革、江苏的 “不见面审批”等举措,都成为了新时代地方政府运用数字技术深
             化社会治理创新的鲜活素材。需要指出,这些地方治理创新形态的共同特征是通过发挥信
             息通讯技术在组织运行过程中的协调功能实现治理目标。
                  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催生了协调的需求,协调是公共管理的永恒主题之一 ,从某种意
                                                                                             〔 1〕
             义上来说,公共管理就是一门协调人类共存与合作、具有社会管理工程特性的大学问。
                                                                                                         〔 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数字形式主义的生成与治理体制机制研究”( 21BZZ105)
                 〔作者简介〕卢志朋,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剩勇,浙江大学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  杭州  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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