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党政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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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采集、事件处理等工作可视化,普通群众经授权也可以查看部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并
可以拍摄短视频、照片或编辑文字信息等,通过平安浙江 APP 等信息采集移动终端上报
至平台,真正形成固定视频 “天眼”、网格员移动 “网眼”和群众无处不在的 “众眼”三
位一体的立体化巡防体系。
(三)“技术 +制度”:纵向跨层级的技术性协同
协调不仅需要技术驱动,还需要体制机制的改革,“技术 +制度”为推进跨层级的协
同提供了可能。技术性协同治理体系的核心是联动治理,即在不打破现有行政组织架构、
管理隶属关系和职能分工的前提下,通过运用信息通讯技术,搭建组织合作平台、创新体
制机制、优化办事流程等方式,来克服条块联动不畅、信息孤岛、管理碎片化等内生缺
陷,形成 “平时为掌、战时为拳”的联动治理合力。一方面,建立技术层面的信息联动
机制。将 “最多跑一次”改革与基层治理 “四个平台”以及 “村情通”等治理工具结合
起来,在地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的多技术集成的基础上,建立覆盖各个县、市、区的信
息化综合指挥平台,从而形成了 “县级大联动中心 +乡镇综合指挥室 +四个平台 +村情
通”的跨层级技术链条,能够弥合市、县 (市、区)、乡镇 (街道)、村 (社)之间的信
息断裂,达成不同层级之间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优化政府层级间联动的体制机制。注
重将 “条条”部门的专业管理与 “块块”部门的属地管理优势相结合,实行 “条块联动、
块抓条保、属地统领、捆绑考核”的属地化条块联动管理模式。比如,有的地方在推动社
会管理力量下沉的同时,也赋予了乡镇街道相对独立的执法权限和充分的考核管理权。
总的来看,在 “网络 +网格”“线上 +线下”“技术 +制度”的治理机制运作下,各
个地区不断创新和完善技术性协同治理架构,对标区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
定位,在解决社会问题和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全面提升了社会治
理的精细化水平、政府服务能力和基层政府资源整合能力。
四、技术性协同治理的限度及其超越
技术性协同治理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整合政府组织、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
体之间分散的资源,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问题。然而,需要指出,技术性协同治理
将数字技术吸纳到行政体制之中,更多的是属于工作机制的突破,与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
新仍有距离。在技术性协同治理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政府脱嵌化治理与行政化程度的提
高、技术赋权的非均衡性与选择性分流、技术性协同治理过程中的部门惯性锁定与官僚惰
性等现实问题和潜在隐患。
(一)政府脱嵌化治理与行政化程度的提高
技术的官僚化使得技术性协同治理遵循着两种逻辑,即风险控制的 “政治逻辑”和
目标导向的 “效率逻辑”,在两种逻辑的相互作用下,应用现代数字技术干预社会经济活
动成为提高官僚及其机构的自主性的有效手段,官僚化的技术会成为官僚体制的 “知识—
权力秩序”的组成部分,最终可能造成政府脱嵌于社会,与 “善治”的初衷背道而驰。
正如威廉姆斯所指出,技术有可能也有能力被社会和政治地利用以达到完全不同的目的。
一是风险控制的 “政治逻辑”及其潜在隐患。在技术性协同治理体系中,社会风险
控制和维稳成为了地方政府行为的优先原则。由于公共事务治理的模糊性,问责机制层层
下压,风险结构向下配置,而地方政府又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来对冲风险,风险控制的政治
逻辑必然促使地方政府应用技术将一些不确定性和复杂化的治理问题内卷化,将治理创新
长期锁定在风险系数较低的行政技术层次 ,形成政府对社会的支配关系。例如,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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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推广应用的 “雪亮工程”,将人脸、车辆卡口数据、RFID 数据融合计算,特别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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