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党政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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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笔”的签字权力,但是能够起到协调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条线部门工作计划之间的
             沟通。而且,领导小组正式发文的战略是常委会通过的,因而,条线部门只能够在既定的
             项目资源中倾斜一部分来配合党委中心工作。此种项目资源整合成为党委强化条线部门资
             源协调的重要方式。正如 T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某所称:
                  成立领导小组就是为了统筹项目资源,美丽乡村建设是个大帽子,涉及到路、水、人
             居环境和危房改造、厕改、生活垃圾治理等多方面,以前这些事情都是相关部门自己在
             做。现在被纳入到领导小组来进行统筹,那么相关的项目资源和每年的推进方案,都是由
             办公室来做,做到全县一盘棋,条线部门要配合和服从县委的决策。
                  此外,领导小组对项目的统筹管理也取代了原有条线主导的模式。项目管理存在严格
             的步骤和程序,县委授意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把关项目程序管理。在涉及美丽乡村建设项
             目审批的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审批程序主要如下:
                                       表 4  T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审批的类型与事项

                     审批类型                  审批权所在部门                                审批事项
                   项目规划审批              小组办公室 (及内设组)                   项目是否合乎标准、原则、总体规划
                 项目可行性审批                      县财政局                             项目财评可行性
                   项目资金审批               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                     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按来源)
                   项目入库审批                     县发改委                         乡镇项目入库、程序管理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资料信息来源于对县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访谈
                  一是项目的申报与入库。由于项目管理涉及到政府工作的纪律和原则,因而,项目的
             申报、把关、审批等环节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来办理。在项目申报的流程中,是以乡镇
             属地作为申报方,制定申报计划书,然后按照不同类型的审批手续,向各部门提出项目申
             请并一一签字盖章确认,直至最终项目入库、资金到位。这些环节的完成即意味着具体项
             目的经办手续完成,表示项目正式确立。二是项目招标。在确立项目入库以后,需要由乡
             镇属地前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招标程序同样需要依照严格的
             管理规定来进行。招标过程中,作为项目规划审批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县纪委、县审
             计部门等都会参与到招标现场,并留下相关资料作为招标的直接证据。三是项目的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组、乡镇以及行政村,对项目落地的实施有着
             监管权力,包括施工周期是否符合标准、施工质量、施工用料等方面,都会受到监督。县
             纪检监察部门也会参与到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来,严查涉及违纪的行为。四是项目
             验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时要有村委会、
             监理方、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督导专班,督促
             工作监督、抽检工作质量,开展成效评价等。对于在项目任何环节存在的纪律问题,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有责任将问题线索转交给县纪委监委,并配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纪律调
             查、立案。
                  (二)政策执行机制:从条线主导到县委主导
                  中心工作推动方式是一种 “行政吸纳运动”的治理方式。 将某项工作纳入为县委中
                                                                              〔 27〕
             心工作,并通过动员县域体制来推动工作,的确存在运动式治理的特征。但此种治理的
             “运动化”与常规治理方式之间的区别如何进行界定,值得关注。同时,对于基层政府而
             言,治理行为属于政府组织运作的一部分,因而,政府治理本身遵循的是科层制的行政逻
             辑,“运动”只是科层制运作的一种非正式机制,并不意味着反科层制的逻辑,“而是一
             种常规性的行政机制” 。在 T 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导下,县委中心工作能够常态
                                     〔 28〕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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