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党政研究》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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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层面的关键环节,是民主决策的前提与保障。目前,我国城市社区通过探索引入座谈
会、听证会等形式,为居民搭建表达诉求及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平台,推动了决策民
主化。另外,基层党政机关纷纷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精准识别人民利益提
供技术支撑。
3. 协商机制与民主协商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统一。目前,社区治理中涌现的居民大会、
协商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都是协商机制在社区的具体实践。层出不穷、
各具特色的社区协商路径不仅推动了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与程序化,还拓展了协商空
间。比如,北京市的 “小院议事厅”让社区协商共治的机制在胡同里扎根;江苏省淮安
市的 “凉亭协商”为群众广泛参与、各抒己见提供了新平台;云南省曲靖市的 “院坝协
商”,真正实现了 “议题与谁有关就请谁来协商、哪里有利于问题解决就在哪里协商”。
4. 责任机制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与西方民主只具备选举程序 (政治授权环节)而缺失政治问责环节不同,我国全过
程人民民主内含的责任机制,既包含民主管理的责任机制,也包含民主监督的问责机制。
从民主管理的责任机制来看,主要强调权利个体对社会、国家的责任,即社会各方面
都要有效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当中。近年来基层政府大力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社
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及公共事务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共同富裕的
目标激励以及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使我国企业更加重视社会责任建设,越来越
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不同的治理主体各负其责,各履其职,共同为社区善治
贡献力量,形成了新的社区治理形态。从民主监督的问责机制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
多元主体既要监督决策前的协商过程,也要监督决策执行过程及效果。目前,社区治理中
广泛采用了评议会、监督合议会等形式,动员居民对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全过程
监督;通过建立第三方专业监督体系与居民群众民主监督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居
民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各行为主体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综上所述,契合的观念、接榫的制度与可操作的民主运作机制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城市社区治理中实践的结构性要素。但是,结构性的分析并不能等同于日常政治生活实
践,还需要更微观与细致的过程性考察。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实践样态:以上海社区基金会为例
社区基金会凭借其独特的组织属性、在地化优势、专业能力以及在促进社区治理发展
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在社区的落地,丰富了全过程人
民民主在社区实践的路径。以上海市的五家社区基金会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为切口,可以
部分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社区治理中的实践样态。
(一)张扬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
1. 以公益价值孕育社区共同体理念,体现民主整体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 “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逻辑起点是基于关联主义的共同体理念。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与单位制的解体,个人权利被充分释放的同
时也带来基于 “成本—收益”理性计算的行为逻辑,在社区治理中表现为居民对公共事
务的参与冷漠及围绕个人利益此起彼伏的矛盾冲突,凸显了公共精神的缺失及对共同体理
念的淡化。那么,如何在既保证个人利益的同时又促进公共利益的形成并再造社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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