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党政研究》2021年第1期
P. 69
儒学认为政治是提升道德的工具,而不是用来为个人利益代言的。“放于利而行,多
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朝闻道,夕死可矣”。政治被视作人能够超越自我的
场所。孔子在回答季康子问政时答道: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政治意味
着不良的政治应当在道德原则的指导下被修正,从而形成一个良序社会。民主被视为实现
和提高道德生活的工具,同时也是促进统治者与民众之间交流沟通的手段。
儒学拒绝国家中立立场的观念。在自由主义理论里,国家并没有对个人强加某种特殊
的道德原则的权力。亚洲国家挑战了国家中立立场的观念,在亚洲国家中,对良好生活的
大量考虑是一项道德议题,公平公正则是如何组织社会的原则。儒学允许并证明了国家介
入与支配个人道德生活的正当性。东亚强加道德教育是有其道理的。政治制度应该促使人
们拥有更好的道德生活。儒学强调了国家在促进公民道德生活上的教育任务。国家在知识
分子的协助下应发挥其提供道德榜样的作用。新加坡教育部为儒家道德准则编写了教材。
中国浙江省出台了一条惩罚在他人生命遭受危险时不愿给予帮助的人的法令。在中国,政
治趋向于在大众传媒中树立道德典范,例如国家如何帮助从业人员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工
作,而较少提及失业率。道德施政也许会提高政治的质量,但这么做也可能压缩政治的谈
判能力,并由此抑制消极自由主义。
在基于权利的道德框架下,人并没有按照义务的方式行事。正如陈祖伟 ( Joseph
Chan)所主张,权利既不构成人类的美德,也不构成有德行的关系。政党在一种健康、
亲密的关系中,应最好忽视权利而聚焦于相互关爱的规则。即使在某一关系里存在一些问
题,最好的修复办法仍然是唤醒合作伙伴关于相互关怀的承诺,而不是援引权利。
〔 42〕
平等主义理想与主张国家的干预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如果国家的职能是减少地区和地
区之间的不平等分配并帮助贫困地区,国家有权对资源进行再分配以帮助穷困地区。在全
球化的时代下,儒家人文主义应当蕴含相互关爱的道德祈愿,它一方面关照了疏远的邻
国,一方面又促进了生态友好的世界观的形成与发展。
〔 43〕
3. 儒家民主政治的蓝图
香港的新儒家学者牟宗三发明了 “自生的民主”学说。根据牟宗三的观点,“仁”并
不直接要求圣人或政治家,而是要首先通过宪法使其自身制度化。这是新儒学运用其内在
逻辑促进民主的一种间接方式。陈素芬 ( Tan Sor - hoon)将孔子与杜威这两位相距超过
①
2500 年的伟大哲学家融合在一起,将杜威的民治政府、人民参与、共同探究等思想注入
儒学。陈素芬理想的儒家社群民主是一个 “各个成员贡献、参与并根据其能力和需求获得
收益的和谐共同体”。 Daniel Bell 也提出了一种以士大夫为主与根据选拔考试筛选出的学
〔 44〕
者组成的议事机构为特点的现代儒家民主。 陈中英概括出了儒家的民主化办法,即通过
〔 45〕
民享实现民主化,其中民众自愿因国家满足其目的和需要而被统治;并且儒家关于德行的
哲学被视作 “具有双向性的民主化的动力:德行形成权力,权力促成德行”。
〔 46〕
现今,中国本土的民主化需要具有批判性的儒家道德来牵制极端的个人主义。今天,
中国地方政府试图运用诸如听证会和协商等民主手段解决地方性争议问题。时常会有一些
个人运用权利语言要求高额的补偿,并且拒绝做出贡献。这导致了一些公共工程的延期,
甚至造成了处于萌芽阶段的民主制度的寸步难行。在这个背景下,儒家道德被用来与利己
主义做斗争,提高民主生活的质量,并在个人与集体、权利与义务之间调和折衷。有必要
在对自由的需求和对社群的需求之间寻找到一个适当并且稳定的平衡。儒学在这一点上能
提供很多有启发的思想资源。
总结
上述四种范式中每一种范式揭示了儒学与民主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强调一种范式而
① 牟宗三. 正道与治道 〔 M〕 . 台北:学生书局,1974. Lin Anwei 批评牟宗三没有说明民主是如何在儒学以外发
展。见 Makeham, Lost Soul, p. 179.
9 ·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