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党政研究》2020年第2期
P. 32
理在常态社会中体现优势,但隐性漏洞和治理风险却难以避免,即使其以显性的方式出
现,在没有直接涉及到人传人并威胁到人们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也难以得到人们应有的重
视。
(一)重大突发疫情的常规治理
第一,重大突发疫情的常规治理主要是按既有的规定制度进行治理。制度包括宏观制
度、中观制度和微观制度。制度阶位不同,治理的势能与效能不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内在逻辑和本质要求,不同层面的制度必须能够体现不同层面的公平正义,构
建梯次公平正义的自上而下垂直体系。处于最高梯次的公平正义制度尤其重要,决定着中
观和微观制度的公平正义。宏观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突发疫情治理的相关性来
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体现立法公平正义,在审议权、监督权方面遵循公平正义。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体现相互监督公平正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体现自
治公平正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体现民主公平正义。不同层级的政治制度公平正义体现
在会议中,代表应该成为重大突发疫情的通报者、表达者、传播者、扩散者,比如两会的
代表就具有这样的职责和职能。
制度的公平正义决定权力行使的公平正义。没有制度的公平正义,就没有权力行使的
公平正义。制度的公平正义是重大突发疫情来临时权力公正行使的保证和约束。制度的公
平正义保证权力在重大突发疫情信息传播中的公正性,不会因为政治需要、政绩需要、升
迁需要、地位需要、名誉需要而层层过滤信息,使重大疫情风险在传播呈报时被弱化,出
现降低风险意识的情况;保证权力在重大突发疫情资源分配时的公正性,不会在分配疫情
资源时带有权力的傲慢与偏见,不会在分配疫情资源时以权为组织、单位、个人谋私利;
保证掌握权力的官员具有责任担当性,处理重大疫情时主动承担风险和责任,不逃避、不
推卸责任。公平正义的制度决定权力运行的规范性、责任性、正义性和公平性。重大突发
疫情既是检验公平正义的试金石,也是检验权力正义担当的试金石。
第二,重大突发疫情的常规治理就是按法治来治理。法治治理包括三个方面,即宪法
治理、法律治理、法规治理。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正义至关重要。法
律、法规都要体现宪法权威,以宪法为依归。宪法的核心是保障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的轨道
上行使,保障公民权利不被滥用的权力所侵害。厘清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边界,既要防
止公共权力越界,也要防止公民权利越界。人类历史经验表明,人类往往在突发自然灾
害、事故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关键节点彰显人类性本恶、人类自保本能
的丑陋性、非理性,导致人类具有互相伤害的可能性与现实性。这突出表现在迫切需要法
治的时候却不自觉地导引人治,需要人类互相信任共建和谐社会的时候却不自觉地导引人
们构建了一个以邻为壑互不信任且互相伤害的社会。如果人在平时不遵守宪法和法律,没
有形成对法治治理的路径依赖和习惯,没有树立法治的信仰,互不信任、互相伤害社会就
会由可能变成现实。
重大突发疫情的法治治理,不但需要宪法和一般法律,还需要专门的法律。比如 《中
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
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采取下列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
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
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
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
1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