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党政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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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19 5
监督权的有效性与再监督:丹麦议会监察专员
制度的经验及其借鉴
吕永祥
〔摘要〕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保障监察委员会有效和廉洁地行使监督权是在
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的一项重要任务。完成该任务除了依靠监察委员会的
本地探索以外,还可以积极借鉴以良好的权力监督效能闻名于世的丹麦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有
益经验。从权力监督视角出发,对丹麦议会监察专员制度进行法律文本分析和运行过程分析可
以发现,丹麦议会监察专员制度提升权力监督效能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保障监督权运行的有
效性与对监督权进行严密的再监督两个层面。鉴于此,监察委员会要充分释放其权力监督效
能,就需要从保障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和健全对监察委员会的多元监督机制两
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符合有效性和廉洁性标准的新型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
〔关键词〕监督权;丹麦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监察委员会;权力监督
〔中图分类号〕D753. 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8048 - ( 2019)05 -0081 -11
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权力监督是贯穿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条逻辑主
线。2019 年 1 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部署 2019 年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时,
首次将监督单独作为一个方面来部署,强调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
突破。 这充分彰显出监督权在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职权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提升监察委员
〔 1〕
会的权力监督效能,除了立足于各地监察委员会的实践探索以外,还可以在尊重本国国情
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监察机构行使监督权的有益经验。从域外经验借鉴的对象来看,一
方面,丹麦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具有世界范围的影响力 ,既以良好的权力监督效能闻名于
〔 2〕
世 ,又与监察委员会制度都采取了由立法机关产生和监督、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并对行
①
政机关进行异体监督等相似的制度设计,这为监察委员会借鉴丹麦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权
① 根据透明国际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截至 2016年丹麦已经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最廉洁的国家,丹麦议会监
察专员制度作为丹麦廉政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对保持丹麦的持续廉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视域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研究”
( 17BFX017);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资助项目 “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
党统筹推进研究”( 17JZD003)
〔作者简介〕吕永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讲师,博士,湖北 武汉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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