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党政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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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也发生了对抗,党的领导地位和国家政权的正当性在此过程中也遭到侵蚀。经济民主的
局限性意味着中国企业民主需要进一步调整其实践形态,立足中国国家体制的总体框架和
企业民主可资利用的制度资源来分析,社会民主是正在形成并且终将取代经济民主的中国
企业民主的实践形态,可以说,社会民主代表着中国企业民主的未来。
作为中国企业民主实践形态的社会民主,实际上就是工业生产领域中的基层群众自
治。社会民主意味着承认存在相对独立于国家控制和市场支配的社会领域,公民在此领域
中依照自主决定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共同治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和增进公民权利。
戴维·赫尔德在分析自治时就深刻的指出,自治 “意味着人类自觉思考、自我反省和自我
决定的能力。它包括在私人和公共生活中思考、判断、选择和根据不同可能的行动路线行
动的能力” 。工业生产领域中的社会民主的基本内涵是,承认工业生产领域中的劳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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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治理领域,劳动者和资方依照自主决定和联合行动的原则,在国
家制度设定的程序和规则的基础上借助协商和谈判的方式,从而实现解决企业内部的利益
分歧、改善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作为中国企业民主的实践形态,社会民主
的实质内容在于建立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同社会经济权利之间的直接联系,劳动者只有通过
直接行使政治权利才能维护并改善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民主取代经济民主成为中国企业民主的实践形态是建立在中国国家体制的总体框
架所提供的支持的基础之上。就中国国家体制的总体特性而言,工人阶级在国家体制中的
领导阶级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从而执掌国家政权的领导地
位也没有发生改变,这就意味着劳动者行使政治权利,尤其是在工业生产领域中行使政治
权利,始终是党的领导地位和国家政权的正当性基础。从国家制度资源的方面来看,党和
政府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角度不断改革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成为中国基本的政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在基层领域中运转的政治制度,市场
经济体制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确立劳动者在工业生产领域中的民主管理权为基础,
进而在工业生产领域中创造出了一个基层群众自治的政治空间,也就是劳动者行使政治权
利从而维护社会经济权利的政治空间。
〔 13〕
党和政府将社会民主作为中国企业民主的实践形态而推行,是从 《劳动合同法》的
颁布和执行开始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
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
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
予以修改完善。”此项规定的基本精神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中确
立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同时也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的规定劳动者的政治权利同社会经
济权利之间的直接关系。
确立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并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保障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的
运转,是工业生产领域中的基层群众自治得以推行的关键性的制度基础。但是,以 “制度
叠加”的方式进一步整合国家制度资源,同样是工业生产领域中的基层群众自治运转起来
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所谓 “制度叠加”就是指在不改变制度内容的前提之下,通过
对接制度运转的过程,从而将一个制度的元素嵌入到另外一个稳定的制度框架中去,最终
实现提升制度运转绩效的目的。 从社会民主的角度而言,制度叠加就是将企业工会叠加
〔 14〕
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之上,从而使得企业工会能够借助职工代表大会合法的组织和动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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