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党政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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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依法治国与 2018 修宪的新秩序

                  在八二宪法秩序下,改革时代的民主法治逐步发展和体系化。1997 年,中共十五大
             提出 “依法治国”,1999 年宪法修正案予以吸纳。十八大以来尤其是 2014 年的十八届四
             中全会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和 2017 年的十九大报告均聚焦 “全面依法治国”。从 “依
             法治国”到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制秩序与法治理念更为充分的自我
             理解与思想成熟。2018 年修宪不同于前四次修宪,是习近平新时代宪制秩序的战略规划,
             是民族复兴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双轨目标”的系统宪制表达,也是 “全面依法治国”的
             规范性体现与具体展开。
                  (一)何以 “全面”:一个规范性释义
                  “全面依法治国”体现的是对 1997 年依法治国预设的法律形式主义在意义与体系上的
             批判和超越,从 “移植型法治”转变为 “自主型法治”。原来 1997 年提依法治国的时候,
             我们更多是做一个相对狭义的理解,是在国家法治层面,通过立法、通过依法行政以及公
             正司法实现一个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标准民族国家范式的模仿。但是 20 年来我们会发现,
             这样一种法律移植的现代化,它无法涵括中国治理的多元规范与权力构成,比如说它无法
             将党的领导纳入其中,它也无法比较完整地去承载中国国家治理的多层次任务,有着显著
             的局限性。所以 20 年之后修正为 “全面依法治国”,它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
             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政治内涵以及既有的政法传统权力运作贯穿统摄其中,用 “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样一个极具包容性、更具中国本土性或者经验色彩的概念予以整
             合,所以谓之 “全面”,以适应 “全面深化改革”的治理现代化需求。
                  全面依法治国有着长时段的世界历史时间属性与秩序变迁意识。 “全面依法治国”,
             它不仅仅是要完成自身法治体系、法治道路的探索,还有着非常强的理论上的雄心,指向
             全球治理。它基于中国治理经验本身,以及中国现在所参与的全球治理的任务所催生出来
             的新的制度化经验,去凝练一种中国的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这种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
             是西方既有法治理论无法涵括也无法评价的。中国的法治经验超过了西方的法治理论范
             畴。西方本身不具有中国法治的文化和传统,也不具有中国式的全球治理的基本样式和路
             径的背景,所以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中国法的重新生长以及表达为一种具有世界历史意义
             的法治与法学现象,需要我们全面的理论应对,呼唤一场基于中国法律经验的法理学革
             命。因此,在制度实践上的全面扩展,以及在理论上的真正社会科学化,这是 “全面依法
             治国”两大重要的任务,也涵括在这个概念当中。
                  与 “全面依法治国”紧密相连的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化。十九大报告提出 “全面依法
             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的革命。照此理解,这样一个治理的体系化,它包含了一种
             将政策、纪律、法律规则甚至将社会生活当中的惯例或者说习惯做法都作为法来理解,都
             作为治理的规范资源来理解的这样一种宽泛的法概念。它试图突破一种既往的形式法治的
             概念,去深入挖掘中国法的规范层次与运作原理,并且确信会与 “移植型法治”存在很
             大差异,这种差异在过往被理解为 “落后”,现在甚至可能成为 “自信”的根据,但尚需
             要法理学上的规范性整理和理论化。我们看到 1997 到 2017 年的变化,显示出中国法治的
             多层次性和未完成性,也看到了中国法治走向历史综合的气度与潜力。
                  (二)2018 修宪与改革宪法新秩序
                  中国 2018 修宪举世瞩目,这为中共十九大报告所规划的 “新时代”提供了规范性的
             治理秩序支撑。要想从整体上理解此次修宪的必要性与制度意义,就需要对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原则在中国国家根本法中的地位,以及 “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人类命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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