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党政研究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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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政 研 究 2019 5
新中国 70 年的宪制秩序变迁: 从革命法制
到全面依法治国
田飞龙
〔摘要〕宪制秩序变迁是中国现代化与国家建构进程的主导性线索。新中国宪制秩序肇
始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毛泽东宪制思想和共同纲领制宪实践为宪制起
点,历经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而抵达作为真正 “改革宪法”的八二宪法。新中国
宪制秩序以人民主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为不变的根本法,以不同宪法文本及其具体宪法律
秩序为内容构成,对 70 年来人民主权与党的领导的法治互动及其制度网络的成熟起到了根本
法的保障作用。“改革宪法”具有典型的政治平衡性和法治协调性,对习近平新时代的全面深
化改革及对外战略起到持续支撑作用。围绕 “改革宪法”存在不同的理想图景和政治取向,
我们需要始终注意维护这一宪法的原则、限度及其平衡性,避免极端化的冲击和改造。新时代
宪制秩序以 “全面依法治国”为旗帜,以 2018 修宪新秩序为规范框架,试图建构一种完备自
主且对外开放的中国宪法新秩序,其发展前景依托于 “一带一路”具体实践及其政治哲学的
理念准备和规范导引,而朝着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想宪制方向不断寻求共识和进展,从而
将中国宪法再次带入世界文明制度的中心。
〔关键词〕宪法;革命法制;全面依法治国;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 8048 - ( 2019)05 - 0022 - 12
引言:革命法制的宪制秩序演进
1949 年以来的中国法治道路存在内在的道统与政统连续性,以人民主权、党的领导
和社会主义作为 “宪制根本法” ,以 “阶级斗争” “经济建设” “民族复兴”作为不同
〔 1〕
阶段的本质性宪制任务,通过不同制度方法与实践路线的试错和更新,探索一种适合中国
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的完备法治体系。从宪法文本而言,建国 70 年相继经历了 《共同纲
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和八二宪法及其五次修正案,在肯定和延续上述
“宪制根本法”的同时结合具体阶段的宪制任务而塑造形成了别具特色的 “具体宪法律秩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全面依法治国的宪法内涵与制度展开研究”( YWF - 19
- BJ - W - 44)
〔作者简介〕田飞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北京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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