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社会》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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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重建与士人宗教团体

                肉,听从大脑指令行动。 躯体运动受外界刺激产生触觉,沿着脑神经传
                至大小脑,大脑再反作用于躯体,由此形成意识和躯体的往复运动。 值
                得注意的是, 金晦将充满刺激的世俗世界作为分析人性运动的客观前
                提而非诉诸先验的性善/性恶判断,即预设了流动性增强、社会欲望普
                遍的历史情势。 在此物理框架下,金晦对个体行动的描述似乎强调外
                在刺激的单向作用,人的心智结构仿佛仅为刺激—反应模式。 那么,大
                脑意识的“主宰性”又从何而来呢?
                    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入上述物理法则的道德层面。 如果

                人仅仅遵循刺激—反应的行动逻辑, 那么金晦为什么要从宇宙论的角
                度讨论生理的构造,人的意识与道德自主性又从何而来呢? 在上述阴阳
                电气的宇宙论背景下, 金晦引入善恶之辨的道德属性为这一物理法则
                赋予价值内容,填补个体行动的“意义真空”。
                         道家言曰:魂善而魄恶,此非无稽之语也。 善与恶之因皆
                     阳电阴电之互相胜而发现,阳电胜阴电,则发而为善,阴电胜
                     阳电,则发而为恶。 盖阳电为日球之电,其自上而照临于下也,
                     光明一,洁净二,普遍三,能仁四。 其吸合于人身也,具此四德,
                     故发而为善。 阴电乃地球之电,其感日电之吸力,由此地心而
                     穿地壳也。 ……而其出地也,兼带有水中诸杂质如盐类,土中
                     诸杂质如铁类,其吸合于人身也,因所带驳 襍不纯之诸杂质,
                     及震荡极烈之两动力, 复经外界诸质力之感触激射, 故发而为
                     恶。 (金晦,1907a:8)
                    通过援引道家“魂魄”与大乘佛学“因果”概念,金晦厘定了阳电、阴
                电的先赋善恶属性,从而赋予个体行动以道德内涵和超越肉身的可能。
                与太阳同体的阳电气天然具备“光明、洁净、普遍、能仁”四德,代表主
                宰意识之魂,生于地心的阴电则因夹带地壳杂质且易受外界激荡,流为
                躯体官能之魄。 这种同构关系既蕴含个体超越世俗肉身与天地宇宙联
                结的可能,亦暗含循外欲刺激而丧失自主和堕落的风险。
                    面对这一风险,金晦(1907a:9-10)通过“因果”逻辑框定了一种赏
                善罚恶的物理法则:“故学道者,魂足以制魄,大脑足以驱策小脑及官体
                脏腑筋骨血肉,则能造善因,且能转恶果。魂反为魄所制,大脑反为小脑
                及官体脏腑筋骨血肉所驱策,则必造恶因,且更转善果而为恶果矣”。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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