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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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6·2

           看,机构化的进程将原本属于家庭事务的幼儿抚育转变为幼儿教师的
           工作领域,然而,抚育本身所包含的照料面向构成了幼师有别于其 他
           教育工作者的独特属性,也决定了幼师作为非亲缘的替代照料者缺乏
           绝对的管辖权。
               再者,从福赛思和丹尼谢维奇提出的形象建设理论来看,幼儿教师
           在争取专业地位时面临文化层面的障碍。 由于照料被认为是女性“与生
           俱来的”能力,相关工作亦被认为是家庭事务的延伸,其知识性与技术
           性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可。 在专业化过程中,幼师和护士、助产士、社工等
           关怀性岗位面临相似的困境( Abbott and Meerabeau,1998:7-13)。
               不仅如此, 幼师工作教育面向的管辖权也面临挑战。 当前盛行的
          “家长主义”理念强调家庭要为孩子教育的成败负责,特别是对母亲的
           角色形成了新的要求与规范,家庭的教育责任愈发凸显,科学养育的专
           家知识体 系 逐 渐 渗透 到 家庭中(金 一 虹 、杨 笛 ,2015;陶 艳 兰 ,2016;杨
           可,2018)。 因此,家长(尤其是母亲)也成为育儿知识的拥有者,对幼师
           的专业自主性构成挑战。
               第三,当前托幼服务呈现市场化的特征,家长作为服务购买的消费
           者的身份愈发凸显。 结合约翰逊的职业控制理论,幼教行业愈发呈现出
           客户主导的赞助式控制的特点。 0~3 岁托育服务与 3~6 岁学前教育的
           供给都存在民办机构占主导的趋势 (李红娟,2024; 李阿芳、 王小英,
           2021),这一趋势塑造了幼儿教育的双重性质,一方面属于公共事业,另
           一方面也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服务产品, 使得幼师愈发需要面对争取
           自主与接受客户控制的两难。
               综上,从既有理论出发我们会认为,幼师属于半专业工作,没有获
           得完全的自主性。 但是,笔者的实证调查发现,幼师实际上在日常工作
           中享有不同程度的自主, 她们并不是全然被动地接受给定的状况,而
           是会采取不同策略来争取和维护控制权,特别是可见性的劳动条件形
           塑着她们的体验与行动。 在自上而下的制度和结构所定义的专业自主
           性之外,微观劳动实践中其个体的、行动的面向也值得关注。
               因此,本文提出“专业自主性的协 商 ”这 一分 析 框 架 ,主 张 从 微 观
           的日常工作实践出发,在特定技术使用的背景下和具体的互动关系中
           考察专业自主性的现实。 这一视角借鉴了芝加哥学派在职业研究中对
           工作场所和互动过程的关注,以及施特劳斯(Anselm Strauss)在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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