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社会》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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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6·2
主性这一不寻常的条件。 ”某一职业如何获得专业自主性,进而获得专
业工作地位,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理论视角致力于回答该问题。 弗雷德森
(Freidson,1970,1986)认为专业自主性来自形式知识(formal knowledge)
的制度化,专业工作者能够控制专业知识的获取,从而维系其自主性和
权力, 例如大学的兴起对于医学在疾病诊疗中的垄断地位起到了重要
作用。 弗雷德森的研究使得专业自主性成为职业社会学研究的核心概
念,但其理论的缺陷在于将形式知识的制度化视为自主性的唯一基础,
即将专业自主性视为一个内部性概念,而忽视了客户、国家等外部主体
的影响(刘思达,2006)。
约翰逊(Terence J. Johnson)则关注到外部主体与专业工作的联系,
将专业自主性的获得视为一个职业控制的问题。 他认为劳动分工和技
能的专门化并不必然带来自主性, 劳动分 工 导 致 了 对 专业技 能 的依
赖,并创造出生产者(专业工作者)与消费者(服务对象)之间的社会距
离以及不确定性,因此发展出不同的职业控制形式以消解这一不确定
性。 换言之,专业自主性的核心是从业者和客户之间的生产-消费关系
受到哪个主体的控制。 如果是由专业人士管理自己的业务,如发展专
业协 会、规 范 专 业 准 入 、制 定 执 业 标 准 ,则 属 于 学 院 式 控 制( collegiate
control); 如 果 受 到 大 公 司 或 客 户 个 体 控 制 , 则 形 成 赞 助 式 控 制
( patronage control);另 一 种 是 调 解 式 控 制(mediation control),由 中 介 力
量(如国家)在专业工作者和客户之间进行协调。 其中,学院式控制意
味着专业自主性的获得, 但并不是所有 职业都 能 建 立 这种 控 制 形 式
( Johnson,2016)。
福赛思(Patrick B. Forsyth)和丹尼谢维奇(Thomas J. Danisiewicz)认
为专业自主性的获得是职业群体提出主张并与公众互动的结果, 尤其
强调职业群体在意识形态层面的“形象建设”及其作用。 职业要获得专
业地位,必须让公众相信其服务具备三个关键特征:重要性(essential)、
排他性(exclusive)、复杂性(complex)。 为此,职业群体通过形象建设努
力展现这些特质,争取来自客户与雇佣机构的双重自主性。 获得双重自
主性的职业即真正的专业工作(true profession),只获得一种自主性则是
半专业(semi鄄profession),没有获得自主性则属于仿专业(mimic profession)
( Forsyth and Danisiewicz,1985)。
阿伯特(Andrew Abbott)的职业系统论则聚焦于职业群体与特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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