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社会》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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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4
其次,从人口结构变化的角度来看,育龄女性的平均年龄上升也和
婚姻状态的结构密切相关。 即便婚育观念和行为未发生显著变化,随着
时间推移,育龄女性的年龄增长仍可能使在婚比例上升。 20 世纪 60 年
代初我国经历了一次生育高峰,随后在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下,
生育率迅速下降(茅倬彦、莫华归,2024)。这导致生育转变完成后,育龄
女性的平均年龄快速上升,在婚比例随之提高。 直到 20 世纪 60 年代初
出生的世代逐步退出育龄阶段,育龄女性的年龄结构才趋于稳定,并呈
现出高年龄育龄女性比例较高的特点。
注:数据来源于 1990—2020 年四次人口普查微观数据。
图 1:1990—2020 年 育 龄 女 性 年 龄 、教 育 水 平 和 婚 姻 状 态 的 变 化
在生育转变完成后,育龄女性的婚姻状态分布整体上保持稳定(见
图 1)。 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双重作用,一定程度上对婚
姻状态的结构性变化形成对冲效应。 在这两种效应的共同作用下,尽管
婚姻状态的整体分布长期保持稳定,但在婚群体的内部结构已发生变化,
即从“低学历、低年龄”向“高学历、大龄”转变。 这种婚姻状态的“静水潜
流”现象,很可能是婚姻状态的内生性及其影响机制相互抵消的结果。
(三)婚姻状态对生育水平变化的贡献:研究假设
婚姻状态的结构稳定并不意味着婚育观念没有发生变化。 婚姻观
念的调整往往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 不能仅凭婚姻结构的显性变化来
判断其对生育水平的影响。 事实上,以往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
会的婚姻观念一直处于变化之中( Zhang,2017),但这一变化与生育水
平下降之间的关系仍缺乏足够的关注。 在控制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等因
素对婚姻状态的影响后, 我们认为婚姻状态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可能长
期存在,但其作用强度存在时期差异,总体而言,其对生育水平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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