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社会》202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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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4

          (Inglehart,1971)提出的从物质主义向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转型的观点一
           致, 即经济因素不足以完全解释现代社会的生育水平变化。 在此框架
           下, 女性经济独立能力的提升和个体主观动机在生育决策中的作用日
           益增强。 近年来,跨国社会调查的兴起使得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视角
           切入的研究变得可行, 进一步丰富了学界对后生育转变阶段低生育水
           平成因的理解。
               另一方面,婚姻状态结构的变化也可能独立于婚育观念的转变,并
           对生育水平产生作用。 已有研究表明,个体的教育、职业和家庭背景对
           婚姻匹配和初婚年龄具有重要影响,而社会发展、教育扩张、劳动力市
           场变迁、 收入与财富分化等因素均会引 发 宏 观层 面 的婚姻 结 构 变 动
          ( Torr,2011;Sheran,2007;Schneider,2011)。 即使婚育观念未发生变化,
           随着时间推移,受教育程度、就业结构等人口属性的变动仍可能改变婚
           姻结构。 例如,受教育年限的延长不仅影响个体的婚育观念,也可能因
           推迟离开学校的时间而导致婚育年龄延后。 此外,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也可能影响婚姻结构。 随着育龄女性年龄增长,进入在婚状态的几率上
           升,导致婚姻结构随时间发生变化。 因此,生育水平的变化并不必然依
           赖于婚育观念的转变,而可能由社会变迁引发的婚姻结构调整所驱动。
           大 量 研 究 已 分 别 从 受 教 育 程 度 提 升 ( Niu and Qi,2020;Piotrowski and
           Tong,2016)和婚姻结构的跨时期变化(李月、张许颖,2021)等角度,对
           低生育水平的形成机制进行了补充解释。
               已有研究主要基于率分解方法探讨中国生育水平的变化, 强调生
           育水平的变动主要由婚姻状态结构变化和在婚 女 性 生 育 率 变 化 所 驱
           动。 由于中国的生育仍以婚内生育为主,婚姻状态在生育水平变化中起
           关键作用。 例如,李月、张许颖( 2021)从婚姻推迟的角度分析了婚内生
           育率与总体生育水平之间的关系,以及婚内生育率对生育水平的影响;
           姜全保等(2018)通过分解出生人口数量,将生育率的变化拆解为育龄
           妇女规模、年龄结构和生育率三大因素;张丽萍、王广州(2020)则关注
           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如何影响生育水平。
               尽管这些研究在宏观层面上为理解我国生育水平的变化提供了重
           要视角,但仍存在一定局限性。首先,大部分研究主要关注单一机制,未
           能充分考虑生育水平变化的多重影响因素。 已有研究也指出,对于复杂
           的社会人口结构变化, 率分解方法在识别多重影响机制对生育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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