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社会》2025年第2期
P. 217
社会·2025·2
进了中文学界对涂尔干思想的总体性认识 (参见肖瑛,2008; 渠敬东,
2014;李英飞,2018)。 但是,以“秩序问题”作为涂尔干思想元问题的“制
度化路径” 相对忽视了涂尔干对现代个体的行动力与现代社会变革潜
力等问题的深思 ( Plouviez,2012)。 因此, 本文尝试勾勒出区别于上述
“制度化路径”的可称为“行动者路径”视野下的涂尔干形象,以此勾勒
涂尔干行动社会学的理论大纲。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者缺席”的问题是在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美
国化”过程中被逐步打破的。 首先,帕森斯( 2012:491)开辟了唯意志论
行动理论的解读传统, 他认为涂尔干思想的主线就是将社会学界定为
一门行动科学,“一种关于同行动中其他成分联系着的终极共同价值成
分的科学”。 通过将涂尔干的行动理论图示固定在“规范”和“价值”的
行动要素上, 帕森斯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霍布斯自然法传统留下的社会
秩序问题。 其次,当代美国社会学家在符号互动论与常人方法学等传统
下对涂尔干的行动理论做出了重要推进。 柯林斯( Collins,2004)开辟了
微观社会学的路径, 从涂尔干的宗教仪式研究中发展出了“互动仪式
链”的理论大纲。然而,柯林斯尝试将一切人类行动的动力还原为“情感
能量”最大化的普遍人类学假设,使他又回到了传统理性行动模式的窠
臼。 相比之下,罗尔斯( Rawls,2005)从“实践”(或“互动”)角度对涂尔干
的社会学思想做出了全新解读,认为涂尔干在从 《社会分工论》到《宗教
生活的基本形式》的研究中展现了一个全新的现代性图景:在功能分化
的现代社会中,社会团结不再基于共同的理想,而是基于行动者之间相
互合作的“建构性实践”(constitutive practices)。 换言之,现代人通过赋予
人际之间的持续互动以特定的意义,创造出一种共享规则,从而确保了
不同身份类别的行动者能够相互交流与沟通(Rawls,2021)。 因此,现代
社会中人类行动的目标指向界定清晰的“正义规则”(rules of justice),
而非共同的“神圣理想”(sacred ideal)。
德国学者约阿斯虽然不是美国人但却是美国实用主义社会理论的
重要开拓者。 在《行动的创造性》(The Greativity of Action)一书中,约阿
斯(Joas,1996)不再局限于帕森斯关于“社会秩序何以 可 能 ”的问 题 视
域,而将涂尔干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转化为“新道德如何产生”,并注意
到“理想”(ideal)概念在涂尔干行动理论中的重要性。 通过涂尔干在《宗
·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