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5 - 《社会》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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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5·2

           (challenge for default of right)(Montesquieu,1989:574)。 在这一制度下,
           领主为避免亲自应战,只能借助附庸审判,让他们应对决斗挑战。 如果
           领主缺少附庸,或不能向上级领主借用附庸,就只能被迫将案件交由上
           级领主的法庭审理,“由此形成了法国法学的一条规则:采地是采地,司

           法是司法”(孟德斯鸠,2012:647)。 频繁出现的上诉现象体现了司法和
           采地的分离,反映了司法权向大领主的集中。
               同时,出于对不公指控而引起的决斗的担忧,领主可以选择交由国
           王法庭审理,因为只有国王法庭没有自己的上级,没有人能站在与 国
           王同等的地位上对他提出指控。 在孟德斯鸠看来,这条“基本法”能够
           减少决斗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可能造成的弊端。 倘若领主不能延请国王
           法庭的法官,他还可以直接将自己的法庭并入国王法庭去审判,这种
           种做法就被称为“求助于国王”。 尽管司法决斗在圣路易的法典之后
           已逐渐消失,却继续形成了新的上诉习惯。 在这整个体系中,国 王 的
           法 庭 成 为 上 诉 的 终 点 ,“就 像 汇 聚 河 流 的 大 海 ”( Montesquieu,1989:
           573)。 于是,关于上诉的“普遍规则”开始形成,新的秘密审判开始取代
           过去的公开审判,这是“从一个领主领地到另一个领主领地逐渐发 生
           的 变 化 ”, 也 预 示 了 封 建 政 体 的 衰 亡 和 一 种 “即 将 建 立 的 新 政 体 ”
           ( Montesquieu,1989:584)。
               这一进程始于圣路易的法典, 它虽然很快为教会法的司法形式所
           取代, 其精神却保留下来, 并“开启了通向新的法庭的道路”(孟德斯
           鸠,2012:671):
                    他消除更坏的,是通过让人感受到更好的。 大家在他的法
                庭上和他的附庸们的法庭上看到了一种更自然、 更合理的司
                法程序,也是一种更符合道德、宗教、公共安宁和人身与财产
                安全的司法程序,于是就弃旧从新。 在不必强制的时候进行规
                劝,在不必命令的时候进行引导,这才是最高明的方法。 理性
                能够建立自然的统治,甚至是一种专断的统治。
                                                (Montesquieu,1989:591)
               孟德斯鸠感叹道,尽管法国的风俗是由决斗裁判所塑造的,但理性
           告诉我们,只有放弃决斗,放弃错综复杂的地方习惯法和领主法庭的管
           辖,接受普遍性的司法原则,才能建立一种更为自然、安全和合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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