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社会》202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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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波动对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影响
写。 其实,从这里已经反映出费孝通有意将城市和乡村现代化作为两个
方面去处理。 他并不是否认城乡之间有紧密的经济关联,而恰恰是城乡
在市场和金融上截然不同的性质———一种是脱嵌的社会, 一种是未脱
嵌的社会,使他意识到二者在经济上的不同是社会属性的不同。 国民政
府的金融政策依靠行政手段试图打破这种对立,强行统一,反而激化了
社会矛盾。
这个想法的理论成熟集中在“乡土重建”的整个讨论里,其中,“双
轨政治”是这个想法的进一步体现和总结。 费孝通强调,基层社会是依
靠生活单位自治自理与自己有关的生活和生存事务,比如,生育、经济、
应对中央政府的政治命令等, 这些生活单位的范围和性质是在历史中
形成的,没有规整的形式。 保甲强硬地要重新划分和整合地方,破坏了
地方自治原来的做法,但如果不能取消这一类生活单位,也就没有彻底
清除“双轨”的社会基础,因此,在地方上通常笼统地呈现为官方和民间
两套制度的纠缠(费孝通,1999a)。
如果说“双轨政治” 从帝制时代的中国就已经存在于乡村, 这种
“双轨制”的特点是否也在乡村经济上已有所体现? 我们在前文已经指
出,乡村金融制 度 原 来 就 有 两 类 :一 类 是 官 方 主 持 的 借 贷 制 度 ,如 积
谷;一类是民间存在的各种借贷制度。 其中,钱会比较特殊,它是一种
结构严谨的金融制度,并不是个人对个人的放债,而是带有早期商 业
资本经营的市场特征,明清之际出现过不少大型的靠经营钱会获益的
家族,得到官方的承认和保护(熊远报,2017:12)。 从来源上称之为“民
间”并不准确,但它的确广泛流行于江苏、浙江、湖北、四川等地的农村
地区,紧密地嵌入乡土社会,因此可视为小农经济和早期商业经济 的
“双轨制”体现。
在乡土社会遭遇现代化的时候,小农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双轨制”
成为主要矛盾。 要解决这个矛盾,恰恰不能把市场经济作为单一逻辑和
主要依据。 费孝通(1999a:361)谈到,“如果我们说都会代表西洋文化,
乡村代表传统文化,那是不正确的;我的意思是,都会是两套文化接触
的场合……”,这里的意思是,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发生的文化接触广
泛存在于城市和乡村,脱嵌与未脱嵌两种社会状态并存。 美国摆脱这种
局面的办法是,在城市化高度发展之后,通过“罗斯福新政”把经济利益
和人才重新输入农村,但代价是先抛弃乡村。 费孝通(1999a:36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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