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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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4·6
以看出湘乡县的两任知县在功绩与行政风格之间的差异。 曾氏家族恰
恰是在与不同知县的治理实践中, 逐渐产生了与地方社会和地方官之
间的各种交流与合作。
接下来,本文将从曾国藩父其弟曾国潢、其父曾麟书分别希望乡绅
所为之事以及他们实际所为之事入手,分析士绅如何理解双轨的分离,
又如何突破双轨的分离。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士绅的行为单位一方面是
个体的,但另一方面,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士绅的行为更是以家庭为行
动单位进而嵌入在地方宗族网络之中的。 因此,我们在关注士绅个体行
动的同时, 更要注意士绅的行动对于整个家族的意义以及士绅家族在
地方之中的位置与角色。
(二)曾国藩:政统中向往道统
咸丰元年(1851 年)时的曾国藩正处于自己早期宦途生涯的最高峰。
他于道光二十年(1840 年)开始京官生涯,道光二十六年(1846 年)升授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道光二十九年(1849 年)升授礼部右侍郎并兼
署兵部右侍郎,道光三十年(1850 年)兼署工部左侍郎与兵部左侍郎,
咸丰元年(1851 年)兼署刑部左侍郎,成为正二品侍郎。
本文所讨论的,并不是京官曾国藩在其职位上的行为,而是他在家
书中所表达的对于家里人行为的理解和期待以及对于辞官归隐之后生
活的展望,即他对于士绅在地方应该如何行动的理解。 下文主要分为四
个方面进行论述:( 1)对于干预公事的提醒;(2)赠银亲族事;(3)议立
社仓事;( 4)退隐返乡事。
1. 对于干预公事的提醒
本文开篇引用的道光二十五年(1845 年)曾国藩给叔父的信中明确
提到,“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衔恨。 无论有理无理,苟非己事,皆
不宜与闻”。 本文开头曾经分析过这句话背后有着非常微妙的问题:为
何不管有理无理,士绅都不应该“管公事”?
曾国藩在家书中提到的具体,原因是“凡乡绅管公事,地方官无不
衔恨”以及“地方官外面应酬,心实鄙薄”。 如果将这句话放入费孝通所
言的“双轨政治”中,则可以认为曾国藩的告诫恰恰体现了双轨政治的
第一个重要特征,即两条轨道之间的相互对立与分离的倾向。
曾国藩“道光二十八年(1848 年)五月初十与澄沅季书”中也有类似
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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