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社会》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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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曾家与地方政治:论双轨制的内部张力与协作
科敛民财之知县一摺。 湖南湘乡县知县师鸣凤短买仓谷六千余石,辄以
全数完仓通报。 迨委员盘查,又以已买未运、陆续待买、捏词搪抵。 其被
控科敛等情尤应彻底根究。 师鸣凤著暂行革职,交该抚提同经手丁书及
控告之职员唐廷弼等一并严切讯究。 据实参办。 毋稍徇隐”。
关于朱石翘,可查见的历史记录中则多有赞誉,首先是《清史稿》中
记载:
朱孙贻,字石翘,江西清江人。 入赀为刑部主事。 改知县,
发湖南,历署宁乡、长沙,皆有声。道光三十年,署湘乡。 漕务积
弊,屡酿巨狱,孙贻莅任,乡民方麕集环噪。 孙贻令曰:“新漕限
迫,骤改章,弗及。 来年当为若剔朘削弊,敢煽动浮言者罪之。
会匪切近灾也,亟缚献。 ”众唯唯散。 叠捕盗魁陈胜祥、刘福田
等置之法。 稔知邑士之贤者,举罗泽南孝廉方正;县试拔刘蓉
冠其曹;延王錱襄幕;於康景晖、李续宾、续宜皆奖勖之。
(赵尔巽等,1977:12347-12348)
咸丰三年(1853 年)正月的“张亮基奏湖南吏治”中也记有:
兹据该抚奏称, 现署湘乡县事酃县知县朱孙诒, 勤于廉
民,民心畏慕,调补善化县知县现任武陵县知县胡镛,守洁才
长,政声素著,该二员久任繁剧,所至匪盗潜踪,有案必破,为
通省州县中, 最为出色之员。 均著加恩以同知直隶州尽先升
用,先换顶戴,以昭激劝。 4
《湘乡县志》中记载,朱孙诒于“道光三十年十月署理,咸丰三年六
月卸任”(齐德正等,1993:612)。《缙绅录》中亦可查得,在做了十四年的
刑部主事后,朱石翘(入赀)得到了改发知县的机会,但发到湖南后,他
却一直只能作为候补知县进行署理,虽然他在湖南任上颇有能名。 咸丰
元年(1851 年),朱石翘终于实授酃县知县,但却直接被派往湘乡署理。
一直到咸丰三年(1853 年)六月卸任前往省城,他也没有到酃县任职。 5
可以说,在此过程中,朱石翘一直面临着如何做出成绩以获得上司赏识
的压力。参照《清史稿》等相关记载可知,朱石翘在署理湘乡任上成绩卓
著,得到了地方士绅、乡民与上司的一致赏识。对比师鸣凤和朱石翘,可
4. 引自《清实 录·大清 文宗显 皇帝实 录》(二)卷 之八十 二,咸丰 三年正 月中(中 华书局
2008 年版,第 22 页)。
5. 详见任玉雪等(2016)的研究。 同时感谢缙绅录量化数据库的录入和数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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