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社会》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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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型过程中的技术剥离
系等方面存在本质不同,后者掩盖了技术应用过程中前者的变化,忽视
了技术变迁对农民家庭生计、农民群体分化等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
要将农业技术与农民的关系抽离出来单独分析。
近年来, 部分研究已经开始关注隐藏在农业技术与乡土社会关系
背后的农业技术与农民的关系。一方面,从“技术创新扩散理论”和农业
社会学的研究视角看,技术变迁“不仅是一个技术事件,也是一个社会
过程”(罗杰斯,2002:4), 农业技术下乡不仅意味着将技术应用于农业
生产,更代表对乡村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重构。 虽然农业技术表面上
是“一个信号和一种手段”,却发挥着构建人与人关系的重要职能,进而
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和一个新的经济体系”(孟德拉斯,1991:139;白
馥兰,2017:7)。农民只有将技术内化为生产技能,通过亲身实践应用于
生产过程,实现技术的在身性和在体化(艾约博,2016:233),才能实现
技术世界与农民生活世界的深度融合(叶敬忠、王为径,2013),推动农
业技术真正嵌入乡土社会。
另一方面, 虽然技术服务供给的社会化与市场化仍然可以将农业
技术应用于生产,但技术实践的方式发生了变化。 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提供技术服务意味着农民可以通过购买技术 服 务 的方式 实 现 技术 应
用,对农业技术的掌握与应用不再成为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的必要环节。
从农业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看, 技术服务的本质是一种隐蔽的农业资
本化, 遵循资本对农业进行改造、 获取农业剩余并实现资本积累的逻
辑。 无论是通过技术进步破解资本侵入农业生产自然障碍的“曼-狄金
森命题”(桑坤,2019), 还是在技术加持下强化工业资本对农业领域渗
透的“占取主义”和“替代主义”(Goodman,et al.,1987),都体现了资 本
对农业的改造和对小农户的排挤。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民提供技术
服务的目的并非帮助其掌握技术, 而在于通过资本裹挟技术的方式从
内部占取农民尽可能多甚至全部的农业剩余(陆自荣,2020),即农民被
迫持续增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现金投入以购买技术服务, 最终导致家
庭农业对资本的高度从属(严海蓉、陈义媛,2015),对“生产什么,用什
么方式生产,都没有最终的决策权”(张慧鹏,2016)。 在具体实践中,“公
司吃农户”“大农吃小农”等现象比比皆是(陈义媛,2016;陈航英,2019)。
我们发现,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农业技术与农民的关
系 ,强 调 从 农 民 的 生 计 模 式(强 舸 ,2013)、农 民 的 内 生 动 力(陈 辉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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