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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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公平感的变迁历程及其解释因素

                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执行的一项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
                调查项目,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内容包括受访者的基本信息、婚姻家
                庭状况、工作和收入、态度和行为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本文所选的
                CGSS 数据包括本文所关注的变量, 且在测量题器的设计上比较统一,
                可以合并为一个重复截面数据集,能满足本文的分析要求。
                    (二)变量测量
                    1. 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社会公平感”,问卷中对应的问题为“总的来
                说,您认为当今社会公不公平? ”,该问题包括五个选项的连续测量,取
                值1—5, 依次对应“完全不公平”“比较不公平”“说不上公平但也不能
                说不公平”“比较公平”“完全公平”,取值越大,代表社会公平感越强。
                    2. 解释变量
                    本文根据社会结构、 社会心理和文化规范三个理论视角在个体层
                面设计了三组解释变量, 所有个体层面的变量均作为固定效应进入统
                计模型。
                    首先,基于社会结构的理论视角,本文纳入四组与受访者社会经济
                地位相关的变量,包括代际流动状况、教育状况、经济状况和基本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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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其中,教育状况用受访者的受教育年限表示, 经济状况用受访者
                个人年收入的自然对数表示, 基本人口特征包括年龄及其平方、 性别
                (“男”=1,“女”=0)和居住地性质(“城镇”=1,“乡村”=0)。
                    本文对受访者(子代)代际流动状况的考察包括“是否发生社会流
                动”“社会流动距离”“社会流动方向” 三个维度。 该组变量主要根据配
                对的父代阶层地位和子代阶层地位两个变量进行测量。 关于阶层地位,
                陆学艺(2002)根据个人对经济、文化和组织等资源的占有情况,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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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划分为十个阶层,本文基于这种划分方式, 将中国居民划分为五个
                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和私营企业主为阶层Ⅰ;经理人员和专业技术
                4. 按照最高学历划 分,以“未上学”为 0 年 、“小学/扫盲/私 塾”为 6 年 、“初中”为 9 年 、
               “ 高中/中专/职高”为 12 年、“大专/高职”为 15 年 、“本 科 ”为 16 年 、“研 究生 及 以 上 ”为
                19 年的规则,将调查中的教育变量转变为受教育年限(田丰,2017)。
                5. 李强(2008)认为,在陆学艺的阶层划分中,私营企业主阶层被 排在第三,被他们雇佣
                的经理人员却排在第二,这种划分方式存在不合理之处。 受此启发,本文在五阶层的划
                分中,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合并为阶层Ⅰ,将经理人员阶层和专
                业技术人员阶层合并为阶层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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