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社会》202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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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3
人员为阶层Ⅱ;办事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为阶层Ⅲ;商业服务业员工和产
业工人为阶层Ⅳ;农业劳动者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为阶层Ⅴ。 6
布劳和邓肯(2020)认为决定阶层地位的首要因素是职业地位,因此,本
文主要用受访者 14 岁时父亲的职业来测量父代的阶层地位,用受访者
接受调查时的职业来测量子代的阶层地位。 7
根据配对的父代和子代的阶层地位组成的 5×5 流动表,本文对代
际流动状况的具体操作化过程如下:( 1)对二分变量“是否发生社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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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测量,父代和子代阶层相同, 编码为 0,不同则编码为1;(2)对
于连续变量“社会流动距离”的测量,本文借助对数线性模型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见模型部分),值为非负实数;(3)对二分变量“社会流
动方向”的测量,父代阶层高于子 代 的 为“向 下 社会流 动 ”,编码为 0,
反之则为“向上社会流动”,编码为 1。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对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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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流动的样本,才能测量社会流动方向。 为避免出现共线性问题, 在
全样本的回归中,解释变量纳入“是否发生社会流动”,而在流动样本
中,解释变量纳入“社会流动距离”和“社会流动方向”。
其次,基于社会心理的理论视角,本文纳入两个与受访者主观意识
相关的变量:“主观阶层流动感”和“阶层流动期望”,主要通过问卷中以
下问题来计算:“您认为自己目前处于哪个等级上? ”“您认为您 10 年前
处于哪个等级上? ”“您认为您 10 年后将会在哪个等级上? ”,三个问题
的取值都是 1—10,值越高,代表主观阶层越高。“主观阶层流动感”指
标用受访时的主观阶层减去对十年前主观阶层的感知表示,“阶层流动
期望”用对十年后主观阶层的期望减去受访时的主观阶层来表示。 考虑
到主观评分的性质,同时也为使主观和客观的阶层划分的量纲统一,本
文将相邻两个取值合二为一,比如,原值 1 和 2 赋值为新值 1。
最后,基于文化规范的理论视角,本文纳入了两个与受访者文化规
6. 五个阶层也可以 按照上 、中、下三 分法简单合并,其中,中 间阶层(也称中 产阶层)一
般由两种人组成:由小企业主、小店主(个体工商户)等小资产者构成的旧中间阶层和由
企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等白领阶层构成的新中间阶层(李强,2001)。 在本文,“上等
阶层”指代阶层Ⅰ,“中间阶层”指代阶层Ⅱ和阶层Ⅲ,“下等阶层”指代阶层Ⅳ和阶层Ⅴ。
7.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受访者的代际流动情况需要由其客观阶层地位计算得到,存在共
线性问题,所以客观阶层并不放入模型参与回归。
8. 该情况也称为“发生水平流动”。
9. 社会流动距离为 0 与未发生社会流动及流动方向为水平成完全线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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