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社会》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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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3·1

           在礼学传统中理解“传重”的另一条脉络。清儒凌廷堪曾撰有《封建尊尊
           服制考》一文,特意将《仪礼·丧服》中基于“尊尊”之义的条目进行了整
           理,意在揭示这些服制所体现的西周封建制度下的“尊尊”之内涵。在他
           看来,“‘受重者’,所受宗庙、土地、爵位、人民之重也,唯封建始有之,
           即上传之‘传重’也”(凌廷堪,2012:214)。 因此,周礼中的“传重”就不
           是对任何人都适用的普遍概念,而只是针对封建体制下那些有“宗庙、
           土地、爵位、人民之重”的人。
               凌廷堪对于“受重者”的释义是他在《仪礼·丧服》斩衰章“为人后
           者”条所下的按语。 这条经文记载了为人后者为所后者服丧的情况,通
           俗地说,就是当某人没有子嗣而不得不立一人为后嗣时,所立之人就是
           为人后者。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人人在无子嗣情况下皆可立后,亦非人
           人都可以被立为后。 从这条经文及历代注疏来看,可以立后者只有宗法
           制度中的“宗子”之家或者不适用宗法制度的天子、诸侯之家。而不论是
           宗子还是天子、诸侯,他们都肩负着“宗庙”或“土地、爵位、人民”等重
           任。 凌廷堪正是基于此才认为“传重”特指封建制度下传“宗庙、土地、
           爵位、人民”之重任。 如同王、苏二人,凌氏对于“尊尊之义”的理解显然
           同样偏重封建爵位的政治上的尊尊之义。 但如果仅从这一点上理解“尊
           尊”,那么“传重”的第一层含义就无从着落,因为从逻辑上讲,第一层
           含义并不要求有封建制度这一社会条件。
               由此可见,“传重”在礼经中展现出两条意义脉络:( 1)“重”指供先
           人神魂凭依的器物,进而转义为先人神魂的在场或象征,因此传重就是
           事奉和延续先人精神;(2)“重” 专指封建制度下先人传予后人的“宗
           庙、土地、爵位、人民”等有形的重任,因此传重就是只适用于特定制度
           条件下的继承制度。 第一条释义更具普遍性,可从人性与人情的普遍状
           态中演绎出来。 第二条释义则更实指,特指“宗庙、土地、爵位、人民”,
           这些之所以被称为“重”,是因为它们是社会继替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
           容。 本文认为,礼经中所展现的两层意义脉络互为表里,第二层含义以
           第一层含义为内核,代表了第一层含义具体的社会实践形态。 因此,只
           有从“传重”切入,深入理解“尊尊之义”的层次与内涵,才能将“传重”
           的制度和精神的复杂逻辑揭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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