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社会》2023年第1期
P. 65

社会·2023·1

           落? 在这个意义上,苏颂较王安石更进一步地揭示出“传重”的尊尊维
           度。也就是说,表面上看,传重的尊尊之义特指爵位,实际上尊尊之义更
           直接地就是指立宗庙,收族立祭,以存统嗣。 这一点对于宋代以后思想
           家而言非常关键,因为宋代已无宗法,在宗族与祭祀方面,自程朱以来
           便进行了继承周礼精神而调和实际条件的诸多制度建设(林鹄,2015)。
               上文所引王、苏二人的讨论展现出“传重”相关的几个面向:第一,
           抽象地讲,“传重” 是基于周代制度而产生的, 有特定的封建宗法制背
           景,那么它在后世能否继续延续是一个问题;第二,解答这个问题的关
           键是理解传重所系的“尊尊之义”究竟是什么? 这一内在制度精神是否
           可以脱离具体封建爵位的尊尊体系? 第三,进一步说,“传重”在“尊尊
           之义”的维度上同时指涉了“封爵”和“宗庙”,实际上勾连起宗法与封
           建两维,从社会学的视角看,这为我们进行细致的社会结构分析提供了
           切入点。
               (二)传重的双层含义
               究竟何为“传重”? 下文将通过对以《仪礼》《礼记》为核心的礼学典
           籍的解读,揭示周代制度中“传重”的含义及其精神。 《仪礼·丧服》斩衰
           章“父为长子”条记载:
                    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庶子不得
                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郑注: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
                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
               所谓“传重”,依照郑玄理解就是“为宗庙主”。 也就是说,上一任
          “为宗庙主”者将“重”传给下一任,这个过程就叫做“传重”,就接任者
           而言也就是“承重”或“ 受重”。 那么,传重、受重之“重”究竟是什么?
              “重”这个概念在礼经中直接可以对应的是《仪礼·士丧礼》在仪式
           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器物。 在死者去世的当天, 依照丧礼会进行复 (招
           魂)、奠、沐浴、饭含、袭(衣)等一系列活动。 概括而言主要包括两方面,
          “丧礼凡二大端,一以奉体魄,一以事精神”(张尔岐,《仪礼郑注句读》
           卷十二),即一是对于尸体的照护,二是对于神魂的事奉。在中国传统社
           会,人们认为人死后并不是化为乌有,而只是体魄与精神以另一种方式
           存在而已(周飞舟,2021a)。而“重”,就是众多“事精神”器物中最具代表
           性的那个。 《仪礼·士丧礼》记载:


           · 58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