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社会》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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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部族从一开始就是整个罗马政治的一部分了。 到了凯撒的时代,高
卢之战处理的就是如何在城邦与部族之间建立基于律法的和平这一问
题。 杜梅齐尔认为,库里亚在本质上是生产者阶层,不在军中服役的罗
马市民在和平时期是老百姓,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就变成了军人(埃里
邦,2005:111),那些定居在罗马城邦以外的同为印欧人的高卢人和日
耳曼人部落本身也有着完整的社会结构,罗马城邦通过总督制与日耳
曼等其他印欧社会相连接。
从卓尼的历史上来看,些地在见到萨迦格西之后,最初建立的就已
经是一个巫术型王权统治下的武士集团政体, 在杨臻之前的五代土司
看起来都更像是携带着氏族巫术卡里斯马的国王, 在杨臻获封慈惠禅
师之后,其子杨葵明即以寺院名义组织了进京朝觐。 这种以卓尼大寺为
中心的政教合一制度大概和巴厘岛的王权差不多, 佛教只是武士权力
必要的装饰品, 远不如阿尼者各大山神的集体祭祀更能体现土司制度
的实质。从些地开始,十二掌尕(或者其他起着类似功能的群体)和库里
亚一样承担着军事与生产功能。在“寓兵于农”的制度下,杜梅齐尔借助
罗马的职业军队与民兵来区分军事与生产;而在藏族社会,这种区分往
往存在于家庭内部各兄弟之间的分化中, 继承家屋的长子往往更多地
承担武士的功能,而他的兄弟则主要负责生产,直到第三辈人长大后分
家,再重复这一结构关系,般度五兄弟的功能分化说明史诗时代的印度
也存在差不多的形式。 如果考虑上文已经提到过的十二掌尕和外四掌
尕的区别,那么武士与生产的区分就会更加鲜明。 这一时期的宗教虽然
也得到了发展,但几乎没有获得明确的政治意涵,至少没有成为老龄组
政治的一部分。 卓尼土司的朝觐行为极大地帮助他们扩张了军事和政
治能力,由此将自己的盟友诸部转变成了治下部落,这最初可能是通过
分封制实现的,但在这种情况下,被纳入土司治下的社会的具体结构是
无关紧要的,这也是卓尼土司治下社会类型如此繁多的原因。
从康熙年间开始,卓尼开始频繁介入边疆的和平事业,分封制已经
不能满足其军事行动的需求, 土司需要将治下部落更为严密地组织起
来。 因此,在原本的分封制之上,土司增加了一整套的旗长—总管(头
人)制度,虽然军事采邑制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但土司多了一个控制部
落军事力量的渠道。 为了保证兵户制的运行,从这一时期开始,土司开
始着力增强禅定寺对卓尼各个部落教区的控制权,土司通过联姻、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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