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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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2·4

               此后, 跟当地印第安人有更多亲密接触的调查者开始对 《古代社
           会》中的观点表示怀疑,如司王顿(John R. Swanton)提及本为父系的夸
           库特尔人因受北方邻居群体的影响而改变为母系(Swanton, 1905:671-
           672), 特别是两种继嗣之外的其他继嗣情形:“在社会等级和财富起到
           重要作用的地方,比如北太平洋海岸,另一个考虑乃是必要性:最高阶
           级的人考虑外婚,以便和同等的人结婚。 这个因素在一些海达城镇确定
           在实行,比如一个镇的酋长可能是另一个镇的酋长的儿子,又是第三个
           镇 的酋 长 的 外 孙 。 同 样 的 感 情 早 就 主 导 着 东 方 和 欧 洲 世 界 的 婚 姻 ”
          ( Swanton, 1906:175)。 这是最早有关“家屋”的思想。
               进一步的工作是塞利格曼(Seligman, 1927)推动的。 1927 年,他提
           出安布里姆岛( Ambrym)的继嗣是双边继嗣(bilateral descent)。 次年,他
           又根据彭特科斯特岛( Pentecost)的情况,提出第三种继嗣方式:非对称
           继嗣( asymmetrical descent),即克兰只以主导性的继嗣形式来组织,而另
           一种继嗣以潜在的方式起作用;其中,两性都认可主导性的继嗣形式,
           但只有一个性别认可潜在的继嗣形式:如母系继嗣主 导 时 ,男 女 都 认
           可它, 但男性还认可父系继嗣, 而女性不认可, 反之亦然( Seligman,
           1928: 536)。 1937 年,他把这种用不同的方法来确认双亲谱系所起不同
           作用 的情 况 ,称 为 双 重 单 方 归 属(double unilateral affiliation)(Seligman,
           1937: 65)。
               1929 年,弗斯发现波利尼西亚毛利人的哈埠(hapu)结构跟继嗣群
           并 非 外 婚 , 所 以 不 是 clan, 且 继 嗣 群 可 以 根 据 双 亲 来 确 定 , 属 双 边
          (ambilateral)继嗣群,只有将亲属结群的结构跟居所和土地占有关系联
           系起来才能理解这一现象 (Firth, 1929: 98-100)。 同年, 吉福(E.W.
           Gifford)在汤加人那里发现类似的世系结构 Haa:世系内的成员并不都
           具有血缘关系,他们可以通婚,因而世系外婚也就不存在;有的人并不
           归属任何世系,而有的人包括过去酋长的后嗣都不在意世系归属;世系
           为父系,但当追溯母系更荣耀或当事人的父亲是外来者时,便从母系来
           追溯世系(Gifford, 1929: 29-33)。
               1936 年弗斯对波利尼西亚 各 种 继 嗣 群 体 的分 支 特 征 , 用 生 僻 的
           ramage 一词来概括(Firth, 1936: 579-588、596-598)。 21 年后,他做出

           (接上页) 如此,1995 年卡詹妮和胡弗—琼斯在梳理英文有关 house 的研究史时,依旧无
           视他们的贡献(Carsten and Hugh鄄Jones, 19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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