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社会》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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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亲属制:列维—斯特劳斯的 maison 概念
顾 cognatic 概念诞生的过程。
在摩尔根的时代, 人类学家对人类继嗣的理解只有母系和父系两
个概念。 2 摩尔根(Morgan,1871)基于自己在易洛魁部落的经验,提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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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原初社会的组织基于克兰 ,在继嗣上先有母系,然后才进化为父系。
他把财富视作亲属制度演化的动力,甚至提到世界上许多地方都有“家
屋”( house)(Morgan, 1871: 488), 也详细分析过美洲土著的“家屋建
筑 ”和“家 室 生 活 ”( houses and house鄄life)(Morgan, 1881),但 它 们 都 跟
继嗣/继承无关。 4
2. 张岩(2006:169、174、186-187)有关 澳洲外婚制的核心辩论,依旧是基于这个时 代的
继嗣观念。
3. 克兰是英文 clan 的音译,或译氏族。 克兰是 19 世纪英美的社会进化论人类学对所谓
原始社会进行研究的基本概念。 他们把克兰与 gent 等同,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
母系或父系继嗣群,外婚,有氏族图腾,共产;它们的“遗存”可以在当代原始社会的语言
和仪式中找到( Kuper, 2005: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克兰组成胞族(phratry),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胞族组成部落 (tribe), 不同部落进而组成联盟 (confederacy)(摩尔根,1971:72-
254)。 但不同人类学家在建构社会进化论体系的过程中,往往各自的提法相互冲突,包
括伊文斯—普理查德对努尔人克兰的建构已经接近虚构(Kuper, 2005: 165-171)。 陈国
强( 1990:65)主编的《简明文化人类 学词典》和吴泽霖(1991:114)的《人 类学辞典》都把
它译为“氏族”。 但当列维—斯特劳斯在引用 Chen 和 Shryock 等人翻译的白居易 《朱陈
村》诗 句“一 村 唯 两 姓 ” 用“彼 处 只 有 两 克 兰 ”(Il y a seulement deux clans)一 句(Lévi鄄
Strauss, 1967:398)时,当弗里德曼用基于非洲的克兰模式来理解中国东南的宗族时,中
国乃至日本的学者就感到难以理解,特别是克兰与 lineage 难以区分。 他们采取的措施之
一就是不翻译,直接用克兰的英文;钱杭(2001:50-51、67)则提出克兰就是中国的联宗。
弗里德曼 (2000:48) 也 注意 到 ,“宗族 ” 一词, 尽 管林耀 华译为 clan, 但 他 坚 持 译 为
lineage;他甚至 这样表述:“氏族(clan)[书面语一 般为‘世 系 群’或‘宗族’(lineage)]通 常
只是村落的一部分”。 换句话说,clan=宗族=lineage。 如果我们再把 clan 译为氏族或联宗,
这一等式就更为复杂:氏族=clan=宗族=lineage=联宗。 不止中国事实无法适应克兰,伊文
斯—普里查德赖以成名的努尔人也不存在克兰(参见 Kuper, 2005:170)。 为了把这一值
得深究的议题提出来, 我们把中文学界的术语体系与英美的社会进化论人类学的概念
体系区隔开,遵从《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中的音译法“克兰 ”(陈国强,1990:240),同时
悬搁它与“氏族”的等同关系,以期引起讨论。
4. 这种将当地人对“家屋”的称呼跟他们的财产继承制度相分离的情况,在 20 世纪的诸
多学者那里也非常明显,如英国人类学家沃卡(Hocart, 1929)在有关斐济的著作中大量
使用 house 这个词。 奎因(1942)也是如此。 列维—斯特劳斯(2007b:203)肯定他们用house
来指“某个层次的群体的特点,这并非无关紧要”。 但另一方面,沃卡继威廉姆斯和卡威
特之后,“指出斐济王子之间的非外涉的等级关系”,这就跟继承有关了。 实际上,这四位
人类学家的研究分别涉及斐济人的两个不同社会维度,但并没有把它们统一起来,只有
到了列维—斯特劳斯时,才把它们统一到 maison 这个制度性概念上来。 即便 (转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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