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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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屋与主客:康定锅庄“女性当家”与“权威中介”的再思考
从差民处购买肉牛。 由于差民住锅庄是无偿的,所以,杀牛后必
须把牛头交还锅庄主,名曰“退头”。 直至解放后,锅庄收取佣金,
大家还习惯称它为“吃退头”。 (包保邓朱仁青,1988:29)
到了民国时期,“吃退头” 的逻辑已倾向于商业交易, 类似于交易
税,即由购买商品的一方承担一定比例的税额,只不过在当时康定的市
场上,这个钱是交给阿加卡巴的。 按照瓦斯碉包文光的说法,退头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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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成交后,买方付给锅庄主”的佣金; 具体来说,锅庄主以成交商
品的市场价值的高低,抽收 2%—4%不等的退头。 以茶叶为例,当供应
减少、价格较高时,每个茶包收取最高比例 4%的退头。 在名贵土产交
易成功后,由汉商支付退头;而在茶叶买卖中,冲本就应支付相应的退
头。 唯有冲本买草烟、布帛和杂货等较廉价的商品时,才不会抽收退头
(任汉光,1937:136)。
可见,尽管当时仍以“退头”来指代锅庄的收益,但它的所指和性质
已经与过去截然不同。“支乌拉的差民”杀牛而退还牛头是为了答谢主
人家的招待,因为牛头本身并无多少价值,却富有象征意义,足以显示
客人对主人的尊重。冲本向阿加支付“退头”原本也遵循此意,并不是一
种精确计算的报酬。然而,随着阿加和冲本之间的关系逐渐商业化,“退
头”似乎变成了交易税。 例如,在民国时期的康定祥云街锅庄,驮脚娃
“寄衰老牦牛于锅庄代卖于屠, 买杀后主人得退牛肉半斤”(任汉光,
1937:184)。 此时交到锅庄主手里的,再也不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牛头,而
是规定重量的牛肉。 这与西敏司笔下的糖在由贵族仪式场合下沉到劳
工阶级餐桌的过程中,逐渐成为有用和有效的能量之物类似,阿加拿到
手里的“退头”也从无用的牛头变成了实在的货币,一份情谊就此明码
标价。 若从现有资料中锅庄无差别向买方抽收退头的情况来看,阿加的
这一做法和汉人市场的牙纪并无差别。
除了退头外,“祛魅”的还有阿加每日给冲本提供的物资。 实际上,
这些物资原本是冲本每日生活的必需品,是主人应当提供的帮助。 然而
在民国二十年左右,瓦斯碉锅庄改变了这个惯例。 他们仍然和其他大锅
15. 对于退头由谁支付的问题,只有任汉光(1937)的调查认为无论买或卖,全部都由汉
商出,而其余材料似乎都指向锅庄向冲本抽收退头,以作为一种取偿方式。 在 20 世纪
80 年代康定政协对包文光的采访中,他本人说是向买家抽收。 不过,在笔者询问锅庄后
代时,他们却称“两边都要收一些”。 因此,本文暂时按照锅庄主及其后代的说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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