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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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屋与主客:康定锅庄“女性当家”与“权威中介”的再思考
和政治经济逻辑。 在既有研究中,康定锅庄要么被视为一个包罗万象的
复合体,兼具“商业交易、仓库、旅馆、饭店、茶叶加工地、运输中转站、银
行”等多种功能(Booz,2011),要么是一个在性质上模棱两可的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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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似旅馆非旅馆,似货栈非货栈,似中介非中介。 然而,无论是将锅
庄视为集合体还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单位, 都无法展现出锅庄的本来面
目,反而陷入了“什么都说了,但什么也没说”的窘境。不过,锅庄研究的解释
困境也许恰好说明了锅庄并非一个只满足某一市场功能的营利性单位,所
以我们不能仅从市场逻辑出发,将讨论局限在锅庄的“中介”表象之上。
事实上,锅庄并不只是一种经营性的中介组织。 在市场之下,它的
基本形式是家屋,运作机制依赖的是“主人—客人”之间的私人关系。一
方面,锅庄独一无二的房名不仅表明了户主的身份、地位和荣誉,更规
定了一个“抽象家庭”的运作逻辑和继承规则;另一方面,“阿加卡巴”
这一称呼表明了锅庄主和冲本原生的主客关系, 二者并非市场规则下
的商业伙伴,而是以家屋为基础的主家与客人。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才能进
一步理解锅庄的制度特征,例如,锅庄“女性当家”的现象并非母系社会
或某些性别意识的产物,而恰恰是家屋制度下继嗣与婚姻并重的结果;
锅庄“权威中介”地位的获得也不是因为它在商业上的重要性,而是由
锅庄主人最初的地位所决定的。 随着清末民初的政治转型和经济变迁,
锅庄在市场之下的结构基础和关系向度逐渐被扩张的市场所蚕食,锅
庄与冲本之间的关系也最终由“主人—客人”滑向了“中介—顾客”。
可以说,布罗代尔(2017)所提出的应该超越“市场”来看待“经济”
的观点,对于识别锅庄背后的日常生活、主客关系和物质流动以及区分
传统锅庄与经营性锅庄颇具启发意义。 列维—斯特劳斯对家屋社会的
理论分析则为本文考察锅庄组织提供了直接指引。 众所周知,列维—斯
特劳斯(1992)的“家屋社会”旨在说明一种“弹性”的社会建制与亲属关
系,家屋社会的理想在于超越对立、缓和矛盾,其具体表现为继嗣与联
姻的混用。 然而,既有民族志经验不断地将“混用”引向“操弄”,使得这
种“ 混用”逐渐沦为在家屋继承中进行权力算计的工具,所以在此类研
究中,超越性别限制和社会阶级的强人不时涌上历史舞台。 对此,本文
认为, 虽然家屋社会的调和逻辑在客观上确实为各种权力博弈和利益
实践提供了行动空间,但这仅仅是该制度运作的一个经验结果,而非家
屋的基本结构、意图和目的。 作为结构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意识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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