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社会》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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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屋与主客:康定锅庄“女性当家”与“权威中介”的再思考
将之转手到国内和国外更广泛的市场。 在冲本眼里,这些陕商是最有钱
的,冲本称其为“帕吃冲”(phag鄄chel鄄khom),意为“肥得像猪油一样的商
人”(贺先枣,2016)。 相较而言,冲本们买进的不过是一些生活必需品,
即当时康藏地区不能生产的茶叶、棉织品等,而这些商品在冲本手里转
出后也基本只是流入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中。
再来看藏商的具体情况。 按照资本、来源和运输路线,冲本大致可
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按照资本大小,一般分为寺庙商、土司商和私人
商,其中寺庙商最多(任汉光,1937:123)。 第二,按照地域来分,又可以
将冲本分为藏商和康商,前者来自西藏各大寺所派遣的商人、各大商号
的代表(如西藏察绒仓、邦达仓)以及直接贩运货物的商人;后者的情况
更为复杂,一种为半经商半从事生产的农牧民,另一种是各大寺庙派遣
的商人,这些商人中有的本身为喇嘛,有的则是专职,但都与普通商人
有别,另外还有从青海结古或康青交界的俄洛来交易货品的商人。 在这
些冲本中,寺庙派遣的商人“对于商务无处置权,须听命寺庙或活佛的
吩咐;所获利润,除藏商各种费用及小量酬金外,其余都归寺庙所有”
( 谭英华,2006:242)。 第三,依据运输的来路,冲本又可以分为三种:一
为北路,人数最多,尤以甘孜为主体;二为南路,以理化(今理塘县)为代
表;三是西路,以昌都这个中心市场为主(任汉光,1937:124)。
对于冲本,康定本地也有详细的划分标准,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
以居住地为名,另一类是以家族或庙宇为名。 前一种以居住地的县或大
村落为名,资本不雄厚,主要前往康定或其他市场售卖本地的土产来换
取茶叶、布匹和其他杂货;后一种也分为南、北两路,北路为车里家、孔
萨家、邓珠家、白利家等;南路则有安朱家、甲多家、降错家等。 这些冲
本的资本就是他们背后的寺庙或家族,其所用运输之牛马、防卫之枪械
等均由各家自备。 相较前者,这类冲本的规模较大,其中有的经营范围
更是西至拉萨、东至康定(四川省档案馆、四川民族研究所,1990:222)。
冲本的主人或主家社会等级越高,资本越多,越要住到康定的大锅
庄中。 那么,冲本最初是如何与锅庄建立主客关系的? 从已有的资料来
看,可能存在两种形式。 一种是康藏家族间的亲属或社会关系,从锅庄
主的视角 出 发 ,冲本的来 源 无 非 两 种 :一 是亲戚 ,二 是 同 乡(谭 英 华 ,
2006:238)。 比如上文提到的萨根果巴锅庄,除了联姻对象均来自昌都
之外,其往来的冲本也以昌都人为主。 另一种是明正土司分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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