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社会》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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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中的“社会有机体”:对维多利亚时期社会有机体学说的概念史考察

                为“功能专门化”(specialization of functions),或称为“生理性劳动分工”
                (physiological division of labour),在“社会有机体”中则表现为不断加深
                的 “经 济 性 劳 动 分 工 ”(economical division of labour)(Spencer,1981b:
                199)。“劳动分工”又进一步加强了彼此的依赖性:“生物体内的每个器
                官一旦受限于一项特定的活动, 那么它就也一定要依赖其余器官来获
                取其位置和职责无法使它获取的那些物质;同样地,共同体当中的每一
                个特定阶层一旦只专注于生产它自己的产品, 它就必须依赖其余阶层
                来获取它所需要的其他产品。”(Spencer,1981b:204)由“整合”和“分化”
                所 形 成 的 这 种 依 赖 状 态 , 同 时 包 含 “合 作 ”( cooperation) 与 “对 抗 ”
                (antagonism)两种原则:一方面,“社会有机体的不同部分正如有机个体
                内的不同部分一样,都为了获取营养而竞争。 根据这些部分所履行的职
                责的多寡, 它们所获取的营养分量也有多有少”( Spencer,1981b:203),
                而“每个器官都不可能占用总的供给的一部分,而不相应地减损供给其
                他器官的部分”( Spencer,1891c:225)。 另一方面,“所有器官又都联合起
                来 , 共 同 增 进 由 它 们 所 形 成 的 那 个 有 机 体 的 利 益 ”(Spencer,1891c:
                225)。 在 这 两 个 原 则 的 作 用 下 , 进 化 将 导 向 “最 大 的 个 体 化 ”
                ( individuation)和“最大程度的相互依赖”(斯宾塞,2017:255),最终形成
                具有高度凝聚力的理想自由社会。
                    最后,“社会有机体”和“有机个体”之间虽然有诸多相似之处,却
                也 存 在 相 当 大 的 差 异 。 尽 管 这 些 差 异 “不 是 绝 对 的 区 别 ”( Spencer,
                1981b:195), 不影响两者之间的原则共性, 但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的
                性质:首先,社会没有一个明确的外在形态,而有机体都有较为固定的
                形态;其次,社会的“生命元素”(living element)并不像有机体那 样 ,形
                成了一个连续体,而是“或多或少地广泛分散在地球表面的某些部分”;第
                三,社会中的元素可以任意移动,而有机个体中的元素则大多有固定
                位置( Spencer,1981b:193-195)。 这几个特点皆表明,“社会有机体”是
                一个比通常意义上的生物机体更为松散和自由的有机体。 而最为关键
                的区别在于:
                         在个体身体中,所有其他部分的福祉(welfare)服从于神经
                     系统的福祉是正当的, 后者的愉快或是痛苦的活动构成了生
                     命的好与坏( good or ill of life)。 但在政治身体中,这一点就不
                     成立了,或者说只有无足轻重的程度。 动物的所有部分应当融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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