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社会》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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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2021·2

           划到家庭冲突的解决,甚至包括性需求的表达,这些话题都是两人书
           信的主要内容。 通过这些书信,我们既可以看到那个时代的私人生活,
           也可以感知在时代变迁的大背景下人们思想的转变。
               徐 婉 清 与 林 启 华 的 书 信 往 来 可 以 分 为 两 个 阶 段 : 第 一 阶 段 是
           1972—1985 年,林启华在安徽工作期间;第二阶段是 1995 年,这一时期
           共有 16 封信,分别来自徐、林二人以及林启华的家人———尽管这一时期
           的书信数量不多,但由此却可窥见他们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生活处境。
               (三)研究限制与学术伦理
               值得注意的是, 作为研究素材, 私人书信的特质与田野调查所得
           的材料有很明显的差异:首先,在人类学研究中,田野调查所获得的素
           材是作者作为“他者”通过体验与观察获得的。 在书信研究中,研究者
           却只能作为一个旁观的阅读者,无法进入事件发生的现场。 其次,田野
           调查获得的素材可以通过研究者的追踪不断得到验证,而私人书信中
           的许多内容不仅很难逐一确认,而且研究者常常面临着素材缺失的客
           观限制。 比如, 本文所聚焦的这组书信就存在这样一个研究限制:从
           1981 年至 1985 年,我们能找到的主要是徐婉清所写的书信,缺失了大部
           分林启华的书信,因此只能通过徐婉清的书信推测他们的通信内容。与
           一般意义上的田野工作相比, 研究私人书信需要研究者更多地对研究内
           容做出取舍,也更考验研究者的逻辑推演能力,需要研究者在文字的连续
           性上下更多的功夫以寻找其内在的对话逻辑。 此外,从时间向度上看,
           人类学研究很难持续数十年, 大部分田野调查仅持续几个月到一两年,                              5
           而私人书信则可以跨越数十年的时间,历时更长。
               本文所选的书信材料均来自复旦大学社会生活资料中心所收藏的
           宝贵历史资料。 由于已无法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因而本文在运用这些
           材料时无法获得他们的知情同意,这无疑具有伦理风险。 所以,本文只
           能通过全面的匿名化处理来规避潜在的伦理风险,包括对书信提及的
           大多数单位和所有个人的姓名都进行匿名化处理。 我们力求在发掘这
           些书信材料研究价值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书信人的隐私,并尽可
           能避免伦理风险。



           5. 尽管追踪某个田野点数年的研究也并不罕见,但这些研究一般是在间隔多年 后重访
           田野地进行追踪,而非展开持续数年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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